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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循作风建设内在规律实现“三大结合”
2017-07-18 15:25:08 来源:黑龙江日报  作者:陈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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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日报7月18日讯 按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的整体部署,省直机关围绕形成“五个好作风”的要求,正在全力推进作风整顿活动。如何把这项事关我省全面振兴发展的活动引向深入、取得预期效果,是需要各级组织部门研究思考的重要课题。而遵循作风建设的内在规律,实现“三大结合”,是推进作风整顿活动动真格打硬仗见实效的要害与关键。

  一、遵循“作风问题的根本是党性问题”的认识规律,加强党性修养,做到整顿不良作风与加强理想信念教育相结合

  作风问题,说到底,是党的性质宗旨的外在体现,是党性问题。党性纯洁,则作风优良过硬,党性不强,则作风不严不实。因此,整顿不良作风要与加强党性修养紧密结合,这是抓好作风整顿的重要基础、强劲动力和基本保障。一是坚决整顿不良作风。对党员干部个体来说,作风问题是滋生腐败的温床。作风问题和腐败有着非常直接的联系。从近年来查处的多个腐败案件来看,许多领导干部正是由于忽视作风问题,慢慢走上了违纪违法贪污腐化的道路。因此,整顿不良作风意义深远。要按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标准,围绕机关作风存在的主要问题,从领导干部开始进行查摆,分析问题根源,提出解决路径,再造工作流程,压实领导责任。二是教育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近年来卷入违法犯罪的领导干部数量之多、职务之高,充分说明了一些领导干部由于理想信念动摇所带来的严重后果。当前的理想信念教育应注意把握的问题是:在教育目标上,应使领导干部坚定无产阶级党性、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在教育内容上,应从理想信念教育的本质内容出发,吸取国际上其他政党的成功经验,实行“忠诚教育”,主要是价值观教育;在教育方式方法上,应按照领导干部的需求和特点,大力推进教学方式方法的创新,综合运用讲授式、研究式、案例式、模拟式、体验式等教学方法,提高培训效果。三是着力涵养党员干部的优良作风。这是作风整顿的一个重要目标,也是党的作风建设的返璞归真和固本培元。我们不能只注重整顿作风问题而忽略了党员干部优良作风的涵养。一方面在理论学习中涵养党员干部优良作风。现阶段要积极推进“两学一做”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通过学习党章党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涵养党员干部优良作风。另一方面在从严管理中涵养党员干部优良作风。党要管党,首先是管好干部。涵养党员干部优良作风关键是从严管理干部,包括坚持以严的标准要求干部,以严的措施管理干部,以严的纪律约束干部。

  二、遵循“作风问题的关键是防止反弹”的认识规律,铲除不正之风生成的土壤,做到解决突出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

  作风问题具有顽固性,抓一抓就会有好转,松一松就会有反弹;作风问题具有反复性,旧的作风问题解决了,新的作风问题又会出现,或者老问题以新的形式出现,如果抓抓停停,或者寄希望于一次集中整顿就能解决,抓一阵松一阵,不仅解决不了作风问题,还可能适得其反,让群众失去对我们党的信心。所以,作风整顿既要抓住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又要注重构建长效机制。一要解决突出问题。围绕转变思想观念、改进工作作风、严明纪律规矩,明确整顿重点,特别是要着力解决思想僵化、因循守旧;粗枝大叶、标准不高;效率低下、工作不落实;担当精神不足、不敢负责不敢碰硬;不讲规矩、纪律松弛等方面问题。当前要着重解决“为官不为”的问题。一方面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大力培养选拔“狮子型”干部。大力支持和保护那些坚持原则、敢于负责的干部,对因敢抓敢管得罪人、影响得票的干部,组织上要主持公道,给予客观公正评价。另一方面完善教育培训机制。要举办专题研讨班,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进行有针对性地培训,不断优化党员干部的知识结构,增强法治观念,提升专业化能力。二是要建章立制,实现作风建设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有学者提出作风建设难点在于存在一个“周期律”难题,即两条“抛物线”现象:活动经历开始发动、后来高潮、然后回落这样一条抛物线;还有一条抛物线是群众的心理,从希望、振奋到失望,过了这个活动,又回到原来的地方。作风建设的“周期律”难题要求我们必须建立起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实现作风建设常态化制度化。要制定整改台账,建章立制,完善相关制度。对于已经解决的问题,要通过制度做好巩固和提高工作,要健全党内生活制度,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加强日常管理监督。

  三、遵循“作风问题的核心是党群关系”的认识规律,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关系,做到组织内部评估与人民群众参与评价相结合

  一是切实树立马克思主义群众观,为作风整顿提供科学理念。人民群众是党的力量源泉,作风建设的政治目的就是要密切联系群众,把党和群众之间的墙推到,实现党群和干群的“鱼水关系”。要在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中树立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在全面回顾中共党史中树立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在深刻反思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经验教训中树立马克思主义群众观。二是组织内部进行评估考核。无数实践证明,作风建设要避免走过场、一阵风,必须有组织评议和考核为基本依据和导向。因此,一方面要把日常考核与作风考核相结合,要把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纳入到日常考评体系当中,另一方面要按照不良作风生成的逻辑,将全部链条的各个环节逐项分解,分别制定可衡量可量化的公开评估指标体系,由组织部门统筹进行精准评定、量化打分、排出档次,公开结果。通过完善评价考评体系,真正把作风优良、敢于担当,群众满意的干部用好,进一步推进用人导向的完善。三是积极吸纳人民群众参与。干部作风是否转变、整顿是否取得成效,要让广大人民群众参与进来“评头品足”。要把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作风建设成效的最高标准。开展民意调查,广泛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建立民主评议制度,全面深入了解群众需求,听取群众对作风建设意见,使作风建设更符合民意,更符合群众的长远利益;向群众公开,建立向群众公开作风建设状况的制度,定期向群众通报,及时让群众了解作风整改的内容、措施和时限,让群众看到他们关心的以及与其利益相关的问题是怎么改的、改到了什么程度;请群众测评,要探讨建立由人民群众参加的社会测评指标体系,由各窗口单位行政相对人为机关干部工作作风情况打分,真正把群众意见作为评判和衡量作风建设成效的重要标尺。对排名靠后、群众不满意的机关干部要采取组织谈话等进行处理;解决群众利益问题,这是人民群众对于党员干部作风是否优良的关键性评价因素。作风整顿必须突出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尤其解决好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惟如此,作风建设才能达到目的,才有生命力。

  (作者系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研究员)

责任编辑:马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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