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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法院开通“一人一案一账户”执行案款管理系统 当日到账一千余万元
2017-07-27 17:54:45 来源:东北网  作者:雷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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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7月27日讯(记者 雷蕾)7月27日,随着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份执行款缴费通知书的发出,以及被执行人某电车有限公司将28.9万余元执行款汇入法院账户,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一人一案一账户”执行案款管理系统正式上线运行。该系统对所有执行案件和执行案款全面实现动态、实时监控,系统上线当日案款到账1028.9万余元。哈尔滨中院成为黑龙江省第一家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一人一案一账户”管理模式的法院。

“一人一案一账户”执行案款管理系统当日收到一千余万元执行款。

  据悉,为确保如期实现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目标,推动人民法院执行案款规范化管理,哈尔滨中院于今年5月份在全省率先建成“一人一案一账户”执行案款管理系统。该系统具有“一人一案一账户”、不明款项汇入实时提示、超期付款提示等功能。开户银行给法院执行主账户分配上万个虚拟账号,每个被执行人生成一个专属的虚拟账户,确保“一人一案一账户”相对应。被执行人一旦主动付款或执行人员扣划、变现执行款时,均打入该专属账户,款项可以实时、安全的到达法院主账户,并自动对应到相应的案件,使资金流和信息流高度匹配,实现款项、案号、当事人的实时对应。案款进、转、出的记录实行全程自动保存机制,可以随时查阅、掌控案款的进出动态。

法院工作人员使用“一人一案一账户”执行案款管理系统。

  利用该系统,通过大数据分析,案款一一对应,执行款管理将更加规范,网上层级审批流转,快捷支付,将大大提高执行工作效率,有效缓解人民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有利于强化内部监管,确保案款发放的及时性和准确性,解决执行案款长期滞留、案款对应不明等问题,消除发放执行款上的消极行为,防止执行款被挪用,有效防范廉政风险,使案款在“阳光下”流转,有效杜绝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执行不公、执行不廉等问题。通过该系统,当事人不但可以在任一家银行的柜台、自助终端办理缴费业务,还可以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缴纳执行款,在方便了当事人的同时,也有效地提高了哈尔滨中院的诉讼服务水平。

法院收到执行款。

  据了解,为建成“一人一案一账户”执行案款管理系统,哈尔滨中院加强组织领导,协调银行做好技术对接,先期试点做好测试,升级硬件提供保障,组织培训强力推进,确保了“一人一案一账户”开通上线,实际运行有序。

责任编辑:李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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