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社会万象  >  民生
搜 索
黑龙江发布地方林业自然保护品牌形象LOGO 9月1日起统一使用
2017-08-29 12:29:00 来源:东北网  作者:刘嘉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极光新闻

  东北网8月29日讯(记者 刘嘉) 29日,黑龙江地方林业自然保护品牌形象LOGO发布仪式在黑河市爱辉区举行。为推进黑龙江省地方林业自然保护区标准化建设,省林业厅决定自2017年9月1日起,在全省统一使用黑龙江自然保护标识(LOGO)。

黑龙江林业自然保护区品牌形象logo。

  黑龙江自然保护标识(LOGO)以黑龙江省旗舰保护动物东北虎为主形象,“取苍松翠林隐于后”。应用范围包括界碑、界桩、公共设施、户外指示牌,向导牌、办公室科室牌,保护区车体外观,工作证、名片、胸牌、臂章,信封、信纸、便签,档案袋、文件夹,旅游纪念品等。黑龙江地方林业自然保护品牌形象的建立,对于进一步提升我省林业自然保护区知名度和美誉度,反映保护区文化内涵并打造保护区品牌形象,增强保护区归属感和凝聚力具有重要意义。

  记者从省林业厅获悉,自1958年黑龙江省建立第一个自然保护区以来,经过近60年发展建设和保护管理,利用国家实施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等契机,在重要的森林分布区,野生动物集中分布地,以及江河源头、沿岸等湿地集中分区,积极抢建自然保护区,保护典型的、有代表性的森林和湿地生态系统。共建立自然保护区250个,保护区总面积约793.7万公顷,约占国土面积的16.78%,超过全国14.88%的平均水平。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46个,面积348万公顷,省级自然保护区78个,面积226.4万公顷。黑龙江省已初步建设成类型多样、门类齐全、布局较全面、保护价值极高的自然保护网络,使全省近80%的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得到了有效保护。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已由总体布局、增加数量阶段进入到规范建设、提高质量阶段。

责任编辑:王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