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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国资委推进职能转变国资监管事项取消4项下放8项
2017-09-19 07:37:00 来源:生活报  作者:袁成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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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报9月19日讯 记者从省政府获悉,《黑龙江省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的实施方案》出台。其中,国资监管事项取消4项、下放8项、授权3项。取消事项包括,审批出资企业子企业分红权激励方案,审批出资企业年金方案,取消与借款费用、股份支付、应付债券等会计事项相关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事前备案,以及审批出资企业职工监事选举结果、工会组织成立和工会主席选举。

  一、取消事项(共4项)

  1.审批出资企业子企业分红权激励方案。

  2.审批出资企业年金方案。

  3.取消与借款费用、股份支付、应付债券等会计事项相关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事前备案。

  4.审批出资企业职工监事选举结果、工会组织成立和工会主席选举。

  二、下放事项(共8项)

  1.审批出资企业子企业股权激励方案。

  2.审批国家出资企业所持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国有股权管理方案和股权变动事项。

  3.审批国有股东通过证券交易系统转让一定比例或数量范围内所持上市公司股份事项。

  4.审批本企业集团内部的国有股东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无偿划转、非公开协议转让事项。

  5.审批未导致国有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低于合理持股比例的公开征集转让、国有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及所控股上市公司发行证券事项。

  6.审批国有参股股东所持上市公司国有股权公开征集转让、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事项。

  7.审批未导致上市公司控股权转移的国有股东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增持、协议受让、认购上市公司发行股票等事项。

  8.审批未触及证监会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的国有股东与所控股上市公司进行的资产重组事项。

  三、授权事项(共3项)

  1.经理层成员业绩考核。

  2.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

  3.职工工资总额审批。 授权事项将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授予落实董事会职权的试点企业和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企业。

责任编辑:张广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