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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瓶半啤酒喝完3小时开车还是“出事”了
2018-01-26 09:03:05 来源:东北网  作者:藏晖 白宗安 包海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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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光新闻

  东北网1月26日讯 (藏晖 白宗安 记者包海多) 男子喝顿酒,不仅因醉酒驾驶被罚款、吊销驾照,还要面临判刑。25日,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集中宣判四起危险驾驶犯罪案件。

  出租司机酒驾肇事终身不得再驾驶营运车辆

  2017年10月30日6时许,前一夜跟多年不见的战友,喝了半斤白酒多瓶啤酒的刘某伟送走战友后,开着自己的出租车准备回家,沿哈尔滨市南岗区延兴路由西向东行驶,行驶至哈尔滨市南岗区科大小区306栋门前时,因刹车不及时追尾一辆哈飞牌小型客车,冲击力导致这辆小型客车和停在其前方的一辆长城牌小型客车、丰田牌小型轿车不同程度受损,刘某伟的头部撞到风挡玻璃受伤,被撞车驾驶员拨打了急救电话并报了警后发现,刘志伟浑身酒气。

  经鉴定,刘某伟血液酒精含量为193.16mg/16mg,交警部门认定刘某伟负事故全部责任。并按照相关规定,吊销刘某伟的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南岗区法院经审理,最终判处刘某伟(男,41岁)犯危险驾驶罪,依法对其判处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

  寿星醉酒开车被判刑

  2017年11月4日21时许,张某酒后驾驶五菱小型普通客车由南向北行驶至哈尔滨市南岗区哈双路时,被执勤交警拦截检查。经鉴定,张某血液酒精含量高达316.62mg/100ml,是醉酒驾驶标准的近4倍。

  “那天我过生日,亲戚、朋友一块喝点酒,我大概喝了三两白酒、两瓶啤酒,我寻思离家不远,不会被警察发现。”仅有小学文化的张某面对公诉人询问后悔不已。

  法院审理认为,张某犯危险驾驶罪,依法对其判处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5000元。

  男子喝6瓶啤酒后开车被判刑

  2017年11月14日20时许,赵某在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四道街跟外地来的朋友吃完饭,驾车行驶至宣化高架桥芦家街下桥口时,被执勤交警查获。经鉴定,赵某血液酒精含量高达314.55mg/100ml。

  “我以为这点酒没事。”赵某在庭审上说道。法院审理认为,赵某犯危险驾驶罪,依法对其判处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

  一瓶半啤酒喝完3小时开车被判刑

  “我就喝了一瓶半啤酒,喝完3个多小时了,我寻思没事才开车的。”就是这一瓶半啤酒,让驾龄3年的王某被判刑。

  2017年11月12日20时许,王某酒后驾驶灰色大众小型轿车由西向东行使至哈尔滨市南岗区三环路时,被执勤交警拦截检查。经鉴定,王某血液酒精含量为218.6mg/100ml。

  法院审理认为,王某犯危险驾驶罪,依法对其判处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责任编辑:杨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