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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市教育局助力“一创两建”推进文明校园创建
2018-02-02 14:18:45 来源:东北网-双鸭山日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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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2月2日讯 为积极参与双鸭山市“一创两建”工作,推进全市教育系统文明建设,提升教育系统窗口行业形象,结合双鸭山市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工作实际,市教育局从2016年开始,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深入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截至2017年底分两批共创建全市教育系统文明校园83所。全市中小学校广泛、深入、扎实地开展了“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在创建工作中,各县(区)教育局、各学校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完善措施、狠抓落实,全市中小学校创建工作既轰轰烈烈又扎扎实实,活动内容丰富多彩,活动形式各具特色,学校文明建设水平得到很大的提高。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确保履责尽责市教育局、市文明办联合下发了《双鸭山市文明校园创建方案》(双教联[2016]1号)文件,市教育局同时下发了《双鸭山市教育局关于深入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双教字[2016]148号)文件,进一步加强文明创建工作领导组织建设,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学习教育,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按照市委十一次党代会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广大师生参与文明校园创建的积极性,把学校建成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坚强阵地,为实现双鸭山市“一创两建”目标提供强大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市教育局在创建工作中做到:主管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职能部门具体抓,并视人员变动情况适时进行调整和补充,确保组织健全,机制长效,创建先优。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执行机构设在相应职能部门,并能使协调、组织、检查、监督、考核等职责得到充分履行。

  市教育局建立健全文明创建工作责任制,明确各级职责范围,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有人抓,事事能落实,不留“漏洞”和“死角”,形成“联手抓创建,合力创文明”的局面。

  以落实“一创两建”为抓手,强化“文明校园”创建工作按照“一创两建”工作总体要求,全面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工作,坚持不懈地对师生进行文明行为规范教育。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学生为中心,加强师德建设,重点围绕领导班子建设、思想道德教育、活动阵地建设、教师队伍建设、校园文化建设、整洁优美环境等方面开展工作。通过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健全工作机制,提高师生公民道德、职业道德、文明修养和民主法治观念,提高校园文化生活质量,使校园文化内容健康、格调高雅、内容丰富,提高校园文明程度,使校园秩序良好、环境优美,育人环境进一步改善。重点利用课堂教学和理论学习主渠道,对师生进行文明创建基本知识的灌输和渗透,使文明创建知识“进入教材”、“进入课堂”、“进入师生头脑”。在各类学校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一创两建”宣传教育,把教书和育人紧密结合起来。悬挂或张贴文明创建宣传标牌,举办讲座,墙报或黑板报,不定期组织问卷调查或考试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营造“创文明校园,建文明城市”的氛围。

  优化发展环境,促进教育公平,提升文明校园品质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优化发展环境,同时助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切实提升双鸭山市教育大环境格局,市教育局全力推进实施全市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市教育局出台了优化发展环境实施方案,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努力提升文明校园品质。抓好长效管理与短期重点工作的有机统一。市教育局和各级各类学校保证投入必要的资金,添置、配备、更新、补充必要的文明校园创建提升品质的基础设施、设备;努力攻克创建工作的“二薄”(薄弱时段、薄弱环节)问题;加大校园环境的建设力度;加强绿化美化工作,做到春有花、夏有荫、秋有果、冬有冰雪景观,逐步把学校建成“学园、花园、乐园”,使之对广大师生形成一种强大的无形的环境约束力,让不文明行为与现象逐渐失去基础。

  完善制度,将创建内容列入青少年德育工作重要组成部分

  马东辉本报记者刘明华

  把文明校园创建纳入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是形成文明创建长效化工作机制的重要基础。坚持并不断完善教育系统文明创建工作的各项基本制度,如《学校文明创建公约》、“每日一小扫、每周一大扫”的环境保洁制度、定期开展“青少年文明劝导活动”制度、学校教学区与功能区隔离并实行封闭管理的制度、校园绿化美化制度等。在实际工作中,注重制度约束人、规范事,不断强化制度意识,把文明创建的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创建工作中,强化考核手段。在中小学思想品德课和中小学健康教育课的考试、考核内容中列入有关文明创建基本知识的内容,在学生德育考核和教师的师德考核中明确有关文明创建的要求与规定;在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团)集体”“师德先进”中明确有关文明行为素质要求;加强对教职工的教育管理,对不能遵守“市民公约”、“公民文明行为”、“三育人”的教职工,取消其评优资格,并视情节予以相应处理。

  加强检查,督促整改,确保文明校园创建全覆盖为确保全市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圆满完成,突出检查指导的重要性,成立以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和市文明办主任为组长的检查指导领导小组,抽调业务科室相关人员与文明办工作人员组成工作组,对全市文明校园创建工作进行指导检查。

  创建活动中,严格要求各创建学校明确检查内容,明确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领导重视情况、创建宣传开展情况、师生学习创建活动情况以及按照创建标准学校达标的情况,同时,要求创建单位明确存在的问题。

  对学校的文明创建进行明查暗访,发现问题,及时指导解决。要求学校内部加强自查工作,及时巩固强项,弥补缺项,强化弱项。同时建立定期通报、评比制度,对存在问题较多且整改进展缓慢的学校及其负责人,取消其综合性评优资格。

  助力全市“一创两建”工作,市教育局在文明校园创建中,科学制定实施方案,逐级分配职责任务,全市教育系统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绩。2016年度获省级文明校园称号4所,2017年获市级文明校园(标兵、窗口)表彰学校21所,2016年全市教育系统共命名第一批文明校园61所,覆盖面达到了40%。2017年全市教育系统共命名第二批文明校园22所,覆盖面达到50%以上,全市教育系统争取到2019年提前一年文明校园全覆盖。 市教育局以文明城市创建为着力点,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服务教育改革发展大局,依靠师生、服务师生,努力建设秩序良好、整洁美观、和谐人文、富有特色的“文明校园”。

责任编辑:张广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