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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各小区需划定爆竹燃放区 楼上放挂鞭等5种行为最高罚500元
2018-02-12 08:23:35 来源:生活报  作者: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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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光新闻

  生活报2月12日讯 今年过年,在自家小区里不能随意燃放烟花爆竹!11日,生活报记者从哈市住建部门获悉,哈市住建部门下发了《关于加强住宅小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规定哈市住宅小区要划定烟花爆竹燃放区域。

  《通知》规定,各区物业办要发动辖区街道办事处,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在所管住宅小区划定烟花爆竹燃放区域,燃放区域要选择空旷场地,做到布局合理,远离人员密集场所和居民出行道路。各区物业办要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将燃放区域在小区公示栏、街道公示板、单元门等位置向全体居民予以明示。

  同时,利用小区宣传板、电梯、小区业主QQ群、微信群等媒介,引导居民依法、文明、安全燃放以及少放、不放烟花爆竹。

  《通知》还规定,各区物业办要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切实加强春节期间的环境保洁工作,特别是对烟花爆竹燃放后产生的纸屑、垃圾,要及时清扫、外运。特别是要高度注意和及时扑灭燃放后的残余星火、防止出现二次复燃、引发火灾。

  此外,生活报记者了解到,按照哈市2017年12月实施的《哈尔滨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规定,1.燃放擦炮、拉炮、摔炮、纸手榴弹和单体药量超过三十克的烟花爆竹的;2.向人、动物、车辆、建筑物投掷燃放烟花爆竹的;3.高层建筑、构筑物上悬挂、垂吊燃放烟花爆竹的;4.在禁止燃放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的;5.以其他危害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情形。有以上行为之一的,由市或者区、县(市)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责任编辑:王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