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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首个法治宣传教育地方性法规9月1日施行 学校应配备法治教育工作教师和分管副校长
2018-06-30 09:21:54 来源:生活报  作者: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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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光新闻

  生活报6月30日讯 28日,记者从省人大常委会新闻发布会获悉,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黑龙江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这是我省首个关于法治宣传教育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自9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学校应当配备负责法治教育工作的教师和分管副校长,分别规定小学、初中、高中、高等教育阶段法治宣传的重点内容。

责任编辑:李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