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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法院公布三起“执行不能”典型案例 女儿卷走钱财 六旬母亲无力偿债
2018-07-13 09:22:34 来源:东北网  作者:佘雨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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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光新闻

  东北网7月13日讯(记者 佘雨桐)“老赖”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被法院传唤、被拘留、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老百姓拍手称快。但并非所有没执行结案的案子,都是“执行难”,也有可能是“执行不能”。近日,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公布了三起“执行不能”的典型案例。

  狠心女儿卷走钱财 六旬母亲无力偿债

  2016年1月,高某和其三女儿王某与他人签订26亩土地承包合同,后承包人以只经营了10.5亩土地为由诉至法院。经调解,双方同意解除合同,由高某返还承包费109498元。调解书生效后,高某未履行义务,承包人申请执行。经查控,高某无财产可供执行。经进一步沟通,高某道出了事情原委。原来,高某三女儿王某及丈夫以办合作社为名,拿走了承包款后音讯全无,导致高某成了“老赖”。

  执行法官对王某行为感到愤慨之余,也有着深深的无奈。严格按照法定程序一轮轮查证、走访、核实后,确定高某目前无财产可供执行的财产,该案将依法按照程序继续处理。

  被执行人妻子患病家庭经济困难 无任何可供执行财产

  张某与陈某是邻居,两人因琐事发生纠纷,陈某将张某打伤。大同区法院依法判令陈某赔偿张某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20000元。

  判决生效后,陈某未履行义务,张某申请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立即对被执行人陈某的财产进行了查控,但陈某名下无存款、车辆、房产和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经与其所在村委联系,执行法官还了解到,陈某妻子身患重病,仅靠陈某单薄的收入勉强维持生计。

  为妥善处理案件,几个月里,执行法官多次传唤陈某到庭或到其家中查找均无发现。虽然执行法官倾尽全力,但因陈某确实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该案最终只能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

  被执行人丧失劳动能力 法院为申请执行人申请司法救助

  2015年11月,徐某驾车发生交通事故致朱某重伤。该案经大同区法院审理,判决徐某承担20余万元的民事赔偿。后徐某迟迟不履行义务,朱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后,执行干警立即进行了线上、线下查控,未发现存款、房产及投资,被执行人徐某暂时确无可供执行财产。经调查,得知被执行人徐某因伤丧失劳动能力,且已与妻子离异,家有一女面临中考,该村村委会已将其家庭列入到了低保户候选名单。考虑以上情况,执行干警正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积极为申请执行人朱某申请司法救助。

责任编辑:李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