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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记得那个点燃煤气罐威胁法院执行干警的人吗?法院判了!
2018-10-31 16:02:58 来源:黑龙江法院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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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记得前不久那个拿着煤气罐对着执行干警“狂喷”的虎林男子吗?事发时,他情绪失控,做出这种不顾后果的行为,幸好执行干警当场将他制服,才避免了危险事故的发生。10月25号,虎林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

  张某,虎林市八五六农场居民,在当地做轮胎生意。他为什么会有如此过激的行为?这还得从另一个事儿说起。谢某,也是八五六农场的居民。2012年1月19号,谢某以住宅抵押向银行借款35万元。借款到期后,谢某未能偿还借款。于是,银行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2014年9月21日,虎林法院判决谢某偿还35万借款本金。谢某没有按法院判决履行。2012年4月7日,谢某与张某签订协议,将这栋抵押给银行的住宅楼出售给了张某。

  张某遂向法院请求停止对该房屋的执行。经法院审理查明,谢某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是真实意思表示,并且该房屋在出售给张某之前已经抵押给银行,故判决驳回张某诉讼请求。张某不服判决,向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2016年11月3日,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张某不服,又向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2017年9月29日,省高院驳回再审。虎林法院遂于2017年12月17日恢复执行,再次向张某送达强制迁出通知书,但是没有结果。2018年6月27日,虎林法院决定对执行房屋进行强制迁出。

  执行队伍集结后,执行法官就赶到了位于八五八农场的这处住宅。张某和他的家人不但不配合法院执行,还千方百计阻挠执行法官的工作。执行法官刚到,就吃了个闭门羹,原来张某将房屋从里面锁上了。

  在和张某取得联系后,他明确表态,自己不到现场,要执行就执行。在这样的情况下,执行法官强行将门打开,准备将里面的物品搬走。可这时,张某和他的家人却出现了。

  张某驾驶着一辆面包车,冲进警戒线,被法警制止后,与其亲属强行进入涉案房屋,阻碍清空工作的进行。张某阻挠执法,对执行干警撕扯、抓咬、辱骂。

  就在场面一度混乱的时候,张某突然失去了理智,从屋里拿出了一个煤气罐,并且点燃,拎到门口威胁执行干警,并扬言要同归于尽。为了当事人及围观群众的生命安全,执行干警夺下燃烧的液化气罐,制服了张某并将其带回法院。

  执行过程中,张某和家人打伤多名干警,一名女法警被咬伤。虎林法院对张某做出罚款5万元的决定,对其余两名亲属各罚款1万元,并向三人送达罚款决定书,三人拒绝在送达回证上签字,拒绝缴纳罚款。针对案外人以暴力抗法拒不履行迁出的行为,已构成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10月25日,虎林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一案件。

  【庭审现场】

  法官:被告人是否自愿认罪?

  张某:自愿认罪。

  法官:截止到目前,你怎么认识你自己现在的行为?

  张某:我觉得我在这个案件当中也是受害人,但是因为不懂法做出这个事,心里挺难受的,非常后悔。

  法庭依法宣判:被告人张某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拘役3个月。

  我国刑法第313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责任编辑:赵红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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