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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假“ARROW“马桶法庭见 法院:假“ARROW“停止销售一切侵权商品并赔偿
2018-12-17 18:49:37 来源:东北网  作者:佘雨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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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2月17日讯(记者 佘雨桐)近日,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知识产权审判团队成功调解了两起侵害商标权案件,两名被告分别赔偿2万元、3万元,并停止销售侵权商品。

  2018年初,箭牌卫浴牡丹江市代理商李女士接待了一位前来退货的顾客,顾客说刚买了两个月的箭牌马桶出现漏水问题,要求退换货,李女士对出现问题的马桶进行检查,发现该马桶并不是自家销售的,马桶上箭牌卫浴的商标“ARROW”被喷成了“ARORO”。经过李女士对产品的对比解说该顾客才发现自己购买的马桶是“假ARROW”,并表示自己购买马桶时去过好多家,都表示是箭牌卫浴正品。

  随后李女士对牡丹江售卖马桶的商铺进行走访,发现了两家商铺在出售使用与其持有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品,而且由于价格比自家正品马桶价格低很多,一直销量很大。

  在调查走访后,李女士向箭牌卫浴总公司广东乐华家居有限责任公司提出投诉,2018年11月,广东乐华家居有限责任公司向牡丹江中院提起起诉,要求被告某陶瓷洁具卫浴立即停止销售“ARROW”商标商品,被告某卫浴公司立即停止销售与“ARROW”商标类似的商品,并要求两位被告消除给原告造成的影响并赔偿损失。

  2018年11月20日,牡丹江中院立案受理了原告广东乐华家居有限责任公司箭牌卫浴商标权侵权纠纷一案。经调查发现,除原告自己生产、销售的“ARROW”产品外,牡丹江市场上还存在着大量使用与其持有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品存在,这些商品足以混淆消费者,侵犯了原告的知识产权,给原告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一定的损失。在审理过程中,结合知识产权案件审判特点及经验,依据民三庭审理知识产权类案件审理规则及裁判标准,主审法官翟海英主动询问各方当事人案件情况,通过损失金额的调解,两名被告分别赔偿原告2万元与3万元,并停止销售侵权商品,双方达成一致化解矛盾,被告原、被告当庭均表示感谢。

责任编辑:李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