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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东西城区65处鞭炮摊位确定 小年正式开张
2019-01-14 10:26:50 来源:大庆网  作者:周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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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月14日讯 近日,记者从萨尔图区和让胡路区安监部门获悉,两区2019年春节烟花爆竹储存销售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公布,东西城区共安排65个室外鞭炮摊,这些摊点将在小年当天售卖鞭炮。

  东西城鞭炮摊位置公布

  据萨尔图区安监部门工作人员介绍,今年,该区安排烟花爆竹临时销售摊位15个,分别为:奥林匹克路北侧,学伟大街至兰德街之间路段7个;安宁路北侧,经一街至机场路之间路段6个;萨尔图东街东侧,中十一路至中十路之间路段两个。

  让胡路区安排烟花爆竹临时销售摊位50个,分别为:西苑街(富强新城)3个,南一路6个,西苑路(奋斗水源桥)两个,六厂(八区市场)两个,庆化东路(小江南)6个,崇德路(银浪社区)两个,东湖十区(外环创业大道)4个,中央大街(科学路)7个,西湖街(明湖)两个,西货站5个,新城街(丽水湖)5个,康平街3个,东湖街(天安路)3个。

  对摊位的管理非常严格

  由于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品,因此,安监部门对销售人员和临时摊位从审核到管理都非常严格。销售人员必须参加安全知识培训、考试,获取上岗资格,卖鞭炮时,要佩戴本人胸卡。

  摊位两侧之间距离不小于50米,以销售摊床为中心,半径100米内,没有加油站、油井以及其它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质生产、储存设施;没有学校、幼儿园、医院、体育场馆、机关等人员密集场所。不得“连片”经营和“扎堆”经营、不得形成“烟花爆竹经营一条街”。此外,摊位必须是相对独立的,材质为阻燃或难燃材料,摊床的大小不得超过长4米、宽2米,面积不能大于8平方米,摊位面积4平方米以内的,原则上现场存放量不超过30箱;摊位面积大于4平方米小于8平方米的,现场存放量原则上不超过50箱。堆垛高度不得超过2.5米,且要配有必要的消防设施。

  1月28日正式对外销售

  记者了解到,萨尔图区和让胡路区已分别于1月10日和1月8日受理了《烟花爆竹零售(临时)许可证》办理申请,之后,将安排申领者抽取摊位号,并对上岗销售人员进行岗前培训。这些摊点将于1月28日当天对外销售烟花爆竹,萨尔图区2月19日结束售卖,让胡路区2月21日结束售卖。

责任编辑:李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