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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好百姓“菜篮子” 《大庆市露天市场管理条例》将于6月1日起施行
2019-05-08 09:56:49 来源:大庆网  作者:荣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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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光新闻

  大庆网讯 《大庆市露天市场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6月1日起施行。它不仅是大庆市第二部实体法,还是我国第一部以露天市场为调整对象的地方性法规。

  5月7日,大庆晚报记者从市人大法工委了解到,《条例》共二十一条,不仅明确露天市场的公益性定位,由政府主导露天市场的规划、设置及其监督管理,而且明确了城市管理部门为露天市场的日常管理部门,规定了设置露天市场的禁止区域、经营时间、入场规则、经营者义务、禁止行为及罚则等内容。

  小园菜、自产瓜果、锅碗瓢盆……露天市场的存在极大方便了市民生活,在促进城乡就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据调研数据显示,截至去年年底,大庆建成区内共有露天市场近100个,由于相关上位法规定不够具体,日常管理部门不明确,经常出现交通拥堵、环境脏乱、噪音扰民等系列问题,特别是一些社会人员进入市场干预经营,出现乱收费、强收费等问题,导致物价居高不下、城市周边应季农产品销售不畅,社会反响强烈。为促进露天市场的设置、经营和监督管理更加规范有序,迫切需要根据我市实际,出台一部既与上位法有效衔接,又独具地方特色,有较强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的地方性法规。因此,这部由市城管执法局牵头起草,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市人大常委会两次审议并表决通过,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的《大庆市露天市场管理条例》应运而生。

  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期间,省人大法制委对这部《条例》给予高度评价,认为《条例》抓住了目前城市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回应民生关切,体现了“小切口、立得住、真管用”的立法精神,具有创新性,是设区的市立法的一个很好示范。《条例》的施行不仅会让我市露天市场管理有法可依,还将促进我市露天市场设置、经营和管理更加规范有序。接下来,我市还将配套出台指导意见等相关文件,对《条例》相关规定和标准进行细化。

责任编辑:强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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