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8月24日讯(何其伟 记者 佘雨桐) “药师不在岗,暂停销售处方药”,8月23日,黑龙江省大庆高新康城药店收银台上立出这样的提示牌。“前不久,我们向市场监督管理所制发了‘药师不在位不准销售处方药’的检察建议后,辖区药店针对自身情况进行了整改,并立了这样的牌子。”大庆市高新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李超群向记者介绍说,这都是该院开展专项整治药店执业药师挂证不在岗售药行为的结果。 据有关规定,经营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应当配备执业药师或者其他依法经营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其不在岗时应当挂牌告知,并停止销售处方药或者甲类非处方药。但在执行中,好多药店销售处方药时,执业药师并不在岗,实际上,药师成了药店销售处方药的“影子”或“幌子”。
为深入了解并摸清行业问题,大庆市高新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积极争取了大庆市萨尔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市场监督管理所的支持、配合。经沟通协调,与其共同联合调查、执法,顺利完成了调查取证工作。
8月6日,大庆高新区检察院根据调查结果,以及掌握的3件公益诉讼线索,向大庆市萨尔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整顿行业乱象。 8月7日,大庆市萨尔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积极履职,组织专人进行核查,并着手进行相应的整改工作。
8月22日,大庆高新区检察院通过跟踪问效了解到,在大庆市萨尔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整改下,对检察建议中指出的问题均已整改完毕。同时,大庆市萨尔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书面回复了落实检察建议的情况。 “专项行动不是就刮一阵风,我们会持续关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健康安全,对焦问题,抓住公益关键点,着力监督解决与百姓息息相关的民生问题。”该院副检察长于跃波介绍,该院将通过专项监督工作,持续整治公益保护工作,脚踏实地做好公益诉讼,以实际行动回应百姓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