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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市九项措施确保“办事不求人”落到实处
2019-11-06 13:57:08 来源:东北网-双鸭山日报  作者:苏爱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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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光新闻

  东北网11月6日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公安机关推进群众“办事不求人”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准确把握“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水平、维护公平正义、强化监督保障”的工作要求,尖山公安分局永红派出所采取九项措施,努力实现群众“办户口不求人”。

  群众到所“引导办”。挑选一名思想素质高、语言表达能力强、业务素质精的工作人员担任“办事引导员”。负责向前来办事的群众提供政策、业务咨询,引导排队取号、告知办事流程及使用自助式一体机等服务,同时做好引导办事群众到相关窗口办理业务,指导并协助办事群众填写相关表格等事项。

  二十九项户口业务“现场办”。优化“落户不求人”政策,简政放权,将原来审批的户籍业务下放到派出所直接办理,缩短了办事时限,现推出29项户籍业务“现场办”,即:1、十六周岁以下人员出生落户;2、补报往年出生(十六周岁以上)人员落户;3、遗弃儿童、收养婴儿落户;4、出国(出境)人员出生子女回国落户;5、变更兵役状况;6、收养子女落户;7、变更服务处所;8、变更住址;9、变更宗教信仰;10、变更婚姻状况;11、变更身高;12、变更、更正文化程度;13、变更血型;14、刑满释放人员落户;15、大中专毕业生落户;16、户口迁出至省外;17、死亡注销户口;18、迁往国外、港澳台注销户口;19、失踪公民注销户口;20、应征入伍或正在服现役公民注销户口;21、户口簿遗失补发;22、被拐儿童身份证明;23、临时身份证明;24、非正常死亡证明;25、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证明;26、捡拾弃婴报案证明;27、亲属关系证明;28无犯罪记录证明;29注销户口证明。

  群众忘记携带证件或证件丢失“刷脸办”。如有前来办理户籍业务并且未随身携带身份证件的群众,可以通过设立的“刷脸”窗口系统直接识别本人身份信息。

  群众足不出户“网上办”。把传统公安业务的办理放在了互联网中,集网上受理、马上办理、使用评价等功能于一体,群众可直接通过网络、电话、微信等形式办理户口、身份证等业务。同时推行网上咨询、网上答复服务。

  服务特殊群体“上门办”。针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因身体行动不便,无法到派出所窗口办理身份证业务的,可以通过电话或互联网上提供自已的家庭住址、身体情况等信息,民警在第一时间上门服务。

  服务学生群体、上班族“延时办”。针对学校学生及上班族放学及下班时间与民警下班时间重叠,无法办理户籍业务的人群,创新举措,开辟了一条“绿色通道”,充分利用周六、或者节假日期间上班专门为其办理身份证业务。

  特殊情况“预约办”。针对于办理户籍业务情况比较复杂的人群,(例如从未落过户口、身份证的)或者特别着急办理业务的群众,可以通过互联网+进行预约办理,24小时随时预约,民警将针对每个人的实际情况进行及时授理、反馈。

  身份证领取“自助办”。购置身份证自助领证机,操作简单,24小时随时取证,解决了百姓急于取证的问题。

  你没时间“捎代办”。针对辖区务工人员繁多而“量身定做”便民举措,可以在互联网上提供自身材料信息,再由亲戚、朋友代理来户政窗口办理。也可以由亲戚、朋友直接持材料来到窗口,通过现场视频连接经本人确认后直接办理。

  自开展“为百姓办事不求人”活动以来,共受理网上预约96次,网上办理业务126次,上门服务办理身份证11次,周六及节假日加班20余次,办理捎代办业务32次,真正从根本上做到了让辖区群众高兴而来、满意而归。

责任编辑:杨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