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日报2月26日讯 26日下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第二十三场黑龙江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展新闻发布会。为了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农业稳产保供的决策部署,日前我省出台了“惠农政策黄金十条”,为进一步抓好落实,省农业农村厅会同省财政厅出台了具体的实施细则。在26日的发布会上,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虞塞明,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处处长(二级巡视员)徐海臣,黑龙江省农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王淑葵,建设银行黑龙江省分行行长助理张立波,介绍我省“惠农政策黄金十条”实施细则的有关情况,并回答媒体和公众关心的问题;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孙巍介绍有关疫情的最新情况。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推动企业有序稳步复工复产,保障肉蛋奶、蔬菜有效供给,2月21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农业稳产保供的意见》,提出了十条稳产保供扶持政策,省农业农村厅会同省财政厅又制定了具体实施细则。在26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省农业农村厅虞塞明副厅长向媒体通报了实施细则中明确的资金投向、补贴标准、操作程序和工作要求等大众关切的问题。
虞塞明说,这个《意见》和《细则》的出台,是在省委省政府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齐心协力、密切配合,以最快的速度,最高的效率完成的。
扶持政策主要分为两大类、六个方面:
第一大类是资金奖励,包括四个方面:
一是重点支持规模以上生猪屠宰企业复工复产;
二是支持乳制品加工龙头企业复工复产;
三是支持大型生猪规模养殖场增加产出;
四是支持蔬菜生产基地扩大生产、提升产能、增加有效供应。
第二大类是贷款和贴息,包括两个方面:
一是协调有关银行和担保机构,发放贷款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
二是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存续或新增贷款进行为期三个月的全额贴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