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公告
第100号
自9月9日实施临时管控措施以来,全县广大干部群众万众一心、众志成城,疫情防控取得积极成效。为尽早阻断疫情传播,恢复居民群众生产生活秩序,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有关规定,经专家组综合研判,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于9月11日5时30分对龙江镇主城区开展第三轮重点区域核酸检测,延长全县临时管控措施至9月11日11时。自9月11日11时30分起,除高中风险区(世纪九鼎小区)严格落实相应管控措施外,其他地区为低风险区,采取以下措施:
1.棋牌室(麻将馆)、电影院、洗浴、歌舞厅、游泳馆、健身房、图书馆、酒吧、游戏厅、网吧、室内儿童游乐项目、剧本杀、足疗馆、密室逃脱等人员密集、空间密闭场所和各类线下教育培训机构、个体诊所继续暂停营业。其他各类商业业态在严格落实防疫措施的前提下有序恢复经营,缩短营业时间。凡未执行的,一律关停整改,因管理疏漏造成疫情传播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2.继续倡导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暂停全县大型会议、文艺演出、商业展销、广场舞、健身操等聚集性活动。公共场所严格落实预约、错峰、限流、扫码、测温、戴口罩等措施。居民减少流动、避免聚集、保持社交距离、做好个人防护。
3.县域内人员非必要不离龙,确需离开的,须提前向目的地所在社区(村)报备,并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落地后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措施。
请广大居民朋友理解、支持、配合全县疫情防控工作,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自觉履行个人防控责任,为守护好我们的共同家园做出每一个人的应有贡献。
龙江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