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社会万象  >  民生
搜 索
计划生育相关法规自9月1日起实施 计划内二胎不交费了
2002-09-04 09:53:23 来源:黑龙江社会  作者: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计划生育相关法规自9月1日起实施计划内二胎不交费了

    2002-8-31 6:31:43

    东北网8月31日电(吴天飞)记者昨天从黑龙江省计生委获悉,黑龙江省自9月1日起,将取消对符合政策规定、申请再生育者征收的“照顾生育社会抚养费”,除国家和本省公布的收费项目外,各地计生部门不得擅自增设收费项目和自行提高收费标准。

    根据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将于9月1日起开始实施。届时,黑龙江省原来征收的“计划外生育费”更名为“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不变;此前黑龙江省对符合政策生“二孩儿”夫妻征收的城市700元、农村500元照顾生育社会抚养费,也不再征收。此外,黑龙江省还将对包括农村地区在内的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提供包括避孕、节育在内的基本项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来源:东北网-哈尔滨日报

    编辑:刘晨龙

责任编辑:超级管理员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