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哈尔滨9月4日电 黑龙江省日前出台的《关于加强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的意见》规定,技工学校毕业生同其他职业学校一样,列入高等职业院校对口招生范围,并可报考普通高等院校。
据悉,为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该《意见》完善了技校招生和毕业生就业办法,规定除黑龙江省统一时间组织招生外,技校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可根据企业需要随时组织招生,并打破招生的地域、城乡限制,面向全省招生或跨省招生。毕业生实行推荐就业与自谋职业相结合,各级职业介绍机构要为技校毕业生开展专项就业服务,各级劳动部门要协助有关部门为技校毕业生提供省外、境外就业服务。
《意见》还特别规定,省级以上重点技校中符合要求、经省劳动保障厅认定的主体专业,其毕业生可直接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用人单位招用从事技术工种及涉及到国家财产、人民生命安全和消费者利益职业(工种)的劳动者,必须从经过技术鉴定、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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