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牡丹江9月4日电记者从今天在牡丹江市召开的全国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上了解到,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在全国领先,人口出生在全国较早地进入了低生育水平,生育符合政策率达到96.2%。
据介绍,近年来,黑龙江省建立和完善了以利益导向和社会保障机制为主要内容的计划生育工作机制,完善和落实了一系列有利于计划生育的社会经济政策。把对实行计划生育家庭和独生子女父母优待和奖励政策吸纳进地方性法规之中,把计划生育与扶贫开发相结合纳入“十五”扶贫开发规划,把贫困的计划生育家庭首先纳入低保,将企业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费纳入生育保险支付范围,使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得到实惠,有关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济政策都体现了有利于计划生育的原则。
黑龙江省围绕转变生育观念、提高健康意识和保健能力的目标,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使广大育龄群众婚育观念发生了明显变化。全省各级计划生育服务部门为群众提供了多样化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推行孕前管理与服务,坚持群众充分知情、自主选择、长效避孕措施为主等原则,全面推行避孕方法知情选择,彻底摒弃了过去的“一环二扎”硬性做法,对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妻免费提供基本项目技术服务所需经费,初级生殖保健水平不断提高,农村已婚育龄妇女的妇科常见病普查率已经提高到92%。
黑龙江省还积极探索依法管理计划生育工作的机制,由过去的按计划生育改为按政策生育,充分尊重群众生育主人的地位,广大群众由过去的被动接受管理向主动参与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转变。男到女家落户、喜事新办、文明致富,自愿只要一个孩子、优生优育等做法成为时尚。
经过长期坚持不懈的努力,2001年未,黑龙江省人口出生率为8.48‰,人口自然增长率为2.99‰,妇女总和生育率下降到1.4左右,大大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生育符合政策率提高到96%以上,全省生育水平较长时间呈现稳中有降的趋势,人口出生在全国较早地进入了低生育水平,实现了人口再生产类型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