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哈尔滨9月14日电 近日,家住哈市道外区长兴街54号的长兴小区居民向本报反映,黑龙江航务房地产开发公司进户收费不合理。经哈市物价部门核实,该开发公司有7项收费违规,且未经市物价部门审批。
据长兴小区6单元、原长兴街动迁户宋先生讲,他是在2000年1月19日进户的,进户时,交纳的各项费用近7000元,包括防盗门800元、单元电子门480元、阳台铝合金2445.3元、装修抵押保证金1000元、二次加压费26元、预收水电费210元、铝木门窗差价款184.8元等多项收费。据该小区2单元、属于单位分房的黑龙江航道局家属赵女士介绍,他们在2000年4月末进户时也被收取了防盗门、单元电子门、装修保证金、阳台铝合金等多项费用。据了解,长兴小区属于单位分房的有近百户,属于动迁户的也有近50户。
据哈市物价局的有关负责人介绍,哈市物价局《关于加强居民进户收费和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及其补充通知中规定,1999年11月15日以后(预)销售的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应将阳台封闭窗、防盗门、单元电子门、二次加压费等费用计入开发成本,不得另行收费,进户时允许预收水电费200元。而长兴小区居民在进户时阳台铝合金、防盗门等应该计入成本的6项费用都被收取了,属于违规收费。而预收水电费又多收了10元。而且,在该通知及其补充通知中,无装修抵押保证金一项,仅有房屋装修垃圾清运保证金。通知要求收取保证金每户最高不得超过200元,房屋装修垃圾清运后,应立即退还。但据居民陈女士反映,他们所交装修保证金1000元一分钱也未返还。
据哈市物价局经营性收费处负责人姜军介绍,黑龙江航务房地产开发公司在收取进户费用前没有报请哈市物价局审批,属于违规收费。哈市物价局已经对长兴小区多收费一事立案调查。
据长兴小区6单元、原长兴街动迁户宋先生讲,他是在2000年1月19日进户的,进户时,交纳的各项费用近7000元,包括防盗门800元、单元电子门480元、阳台铝合金2445.3元、装修抵押保证金1000元、二次加压费26元、预收水电费210元、铝木门窗差价款184.8元等多项收费。据该小区2单元、属于单位分房的黑龙江航道局家属赵女士介绍,他们在2000年4月末进户时也被收取了防盗门、单元电子门、装修保证金、阳台铝合金等多项费用。据了解,长兴小区属于单位分房的有近百户,属于动迁户的也有近50户。
据哈市物价局的有关负责人介绍,哈市物价局《关于加强居民进户收费和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及其补充通知中规定,1999年11月15日以后(预)销售的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应将阳台封闭窗、防盗门、单元电子门、二次加压费等费用计入开发成本,不得另行收费,进户时允许预收水电费200元。而长兴小区居民在进户时阳台铝合金、防盗门等应该计入成本的6项费用都被收取了,属于违规收费。而预收水电费又多收了10元。而且,在该通知及其补充通知中,无装修抵押保证金一项,仅有房屋装修垃圾清运保证金。通知要求收取保证金每户最高不得超过200元,房屋装修垃圾清运后,应立即退还。但据居民陈女士反映,他们所交装修保证金1000元一分钱也未返还。
据哈市物价局经营性收费处负责人姜军介绍,黑龙江航务房地产开发公司在收取进户费用前没有报请哈市物价局审批,属于违规收费。哈市物价局已经对长兴小区多收费一事立案调查。
责任编辑:超级管理员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