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同辉在铁力市遇到一个简单的合同纠纷案,但仅立案就用了2年;一审、二审、再审又用了10年,判决本金10万余,利息却超过了14万!又4年过去了,被执行人拥有上千米的房产、数十万的注册金,可法院执行回款从300元、200元、到100元,共执行回款不足1.8万元都不及同期利息数额!如此这般,“愚公”也无奈这座会长高的大山。
官司赢了!
“我的官司赢了!”1998年10月的一天,在黑龙江省铁力市,一个中年男子手里拿着一张纸在大街上哭喊着,仿佛想让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他的官司终于赢了!
这个男子名字叫付同辉,是山东省蓬莱县小门乡得口店村的出省承包采石队队长。1986年,他和黑龙江省铁力市车务段劳动服务公司打了一场官司,然而这个官司一打就是16年。在这些年中,这位朴实的山东汉子,凭着一种常人难以想象的坚韧和信念,忍受着肉体上的痛苦和精神上的折磨,经历了常人没有经历的苦难,从妻离子散,到一条腿被轧断,他都坚强地挺过来。苦难没有把他吓倒,反而使他更加坚强。他相信,只要活着,他就要为自己讨回公道,为自己讨个“说法”!
也许付同辉经历的苦难太多了,也许他的坚强感动了上天,经历了12年的法庭审理,1998年10月18日,他终于接到了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1998)伊经再字第5号终审判决书,付同辉胜诉了!
厄运合同
80年代初,付同辉投奔到黑龙江省铁力市的亲戚家,希望在铁力市能找点活干。1984年的一天,在他正为找不到活干而发愁时,一个老乡告诉他,铁力市车务段下设劳动服务公司的一个采石场要招标。勤劳能干的付同辉得知这个消息后随即召集了20余名离家外出做工的农民来招标,结果付同辉中标了!
1984年3月,付同辉和采石场签定了承包合同,合同规定:承包方负责解决采石技工不足的问题,而产品的销售权归发包方;承包方在1984年度为发包方生产成品石材12000立方米;合同有效期为二年,每半年结算。合同签定后,付同辉带领着20余名民工积极投入生产。从1984年3月到9月,仅6个月的时间就超额完成了全年的合同计划。付同辉的出色工作没有得到嘉奖,反而带来了不幸。采石场要求付同辉的采石队在1985年增加5000立方米的生产计划。增加工作量不增加报酬,付同辉没有同意采石厂的要求。付同辉采石队住的工棚被强拆了,工人被赶出采石厂——合同被撕毁了。
20几名民工没有活干,采石场也不付给工资,眼看吃饭都成了问题。于是他们来到付同辉家,向他索要路费和应得的报酬。可付同辉也和他们一样面临着苦难,哪儿还付得起工资路费?民工们听不进付同辉的解释,他们抢走了付家包括铺盖在内的所有值钱的东西,回山东老家去了!
高高门槛
付同辉望着一片狼藉的家,满腹的苦水又向谁说呢!他不相信天下没有讲理的地方,他要告状!
1986年,付同辉以“不履行合同违约”为由,一纸诉状将铁力车务段采石场告到了铁力市人民法院。然而,铁力市法院经过审查,认为被告是铁路所属部门,应属铁路法院管辖。于是,付同辉又到铁路法院起诉,铁路法院同样也经过审查,认为此案发生在最高法院颁布铁路法院权限之前,还是应该到地方法院起诉。
两家基层法院互相推脱并没有让付同辉却步,他满怀希望来到铁力市法院的上一级机构——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伊春市中级人民院讲清了此案应由基层法院先受理的道理。付同辉又回了铁力法院的大门外。不知不觉中,付同辉在三个法院间耗去了两年时光。
此时的付同辉有些茫然了,他不知道到何处去讲理,不知道为什么老天总在捉弄他?在这期间,付同辉先后换了6位律师,此时的他已经身无分文,没有人愿意再代理他的官司了。祸不单行,妻子又患上了重病,连吃饭都成问题的他,哪还有钱去给妻子治病呢!妻子在病入膏肓的情况下提出了离婚请求,付同辉同意了。因为他知道在目前状况下,妻子和他在一起不会幸福,他给予妻子的只能是一片渺茫!
在付同辉最无助的时候,一位好心人拿着一张法制报,报纸上载有一篇关于哈尔滨市一位为平民百姓鸣冤的律师孙少波的文章。付同辉抱着一线的希望,决定去试一下。他把这张如救命稻草一样的报纸和几年来的上诉材料装在一个破兜子里,拉着孩子来到老乡家,泣不成声地说:“大哥,这是俺最后的希望了,如果去哈尔滨能办成事,俺就回来,要是不成俺就不回来了。这孩子就交给你了,你能养活就是你的孩子,不行就送人吧!”刚刚7岁的孩子听到父亲的话似乎是意识到了什么,拼命地抱着父亲的腿哭:爹,你别扔下我,你去哪儿我都跟着……。付同辉擦去自己和孩子脸上的泪水,咬着牙说:“孩子,好好跟着你大伯,爹顾不上你了。”就这样,付同辉登上了去往哈尔滨的火车。
当付同辉到达哈尔滨时,已是深夜。由于身无分文,付同辉只能蜷缩在大街的角落里,时值严冬季节,冰城的寒风刺骨地冷。第二天一早,付同辉就来到孙少波律师的办公室,“扑通”一声跪在地上,怎么说也不起来:“孙律师,你不答应我就不起来。”见惯了这种场面的孙少波说:“汉子,站起来,你的事我管。”
孙律师一边听付同辉叙述事情的经过,一边为其安排了食宿。孙律师用了整整一天的时间,整理完付同辉所带的证据。为了稳妥起见,孙律师还到省高院申诉庭进行了咨询:这种案子到底该在哪里立案?1988年1月25日,付同辉终于正式在铁力法院立上了案。付同辉这才松了口气,“两年多了,终于跨进了法院高高的门槛。”
漫漫诉讼
1991年春天,付同辉诉铁力车务段劳动服务公司青年采石场一案终于开庭了!法庭经过开庭审理,认为双方合同有效。被告单方强行终止合同,应负主要责任。1992年9月25日,铁力法院一审判决付同辉胜诉,被告应付原告108761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付同辉这一个事实清楚的承包合同经济案件,铁力市法院却用了4年的时间审理结案。
作为被告的铁力车务段劳动服务公司采石场不服铁力法院判决,上诉到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1993年5月18日,伊春中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裁定发回重审。铁力法院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此案,1993年10月7日,铁力法院仍判决付同辉胜诉,并判决被告赔偿原告损失及利息244401元。
被告仍不服判决,再次提出上诉。这次,伊春市中院没有把案件发回重审。1994年7月29日,伊春中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被告铁力车务段劳动服务公司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又申诉到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1998年6月26日,省高院裁定:指令伊春中院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并且终止原判决的执行。最后,伊春中院于1998年10月18日作出了(1998)伊经再字第5号终审判决书:铁力市龙华采石场给付原告山东省蓬莱县小石门乡得口店村采石队石材款及损失117642.78元,利息140350元。
在原告付同辉申请执行时,被告铁力市车务段劳动服务公司见官司败诉,随即变更了执行主体,将铁力车务段石材厂向铁力市工商局申请注销,并且谎报了债务。1998年12月8日,铁力市法院作出了(1998)铁法执字第6号民事裁定书:哈尔滨市铁路分局铁力车务段劳动服务公司为本案被执行人。
无期执行
付同辉的官司胜诉后,他又回到了铁力市,等待着法院为他执行回本应该是他的钱。
在孙律师的撮合下,离婚的前妻和他又重归于好。他每天以卖冰棍为生,然而,在一次卖冰棍时,不幸的事情发生了——他的一条腿被轧断了。拖着残疾的身躯,付同辉坚强地生活着,他始终相信,只要他能活着,法院就一定会把他的钱要回来!
可是事情没有像付同辉想象的那么顺利。付同辉申请执行后,从1998年年末到1999年,铁力市法院执行回款1.4万元后,就指定朗乡基层法院执行。朗乡法院只执行回款1000元,由于朗乡基层法院执行不力。最后铁力法院又指定双丰林业法院执行,双丰林业基层法院于2000年1月18日,执行回款1000元。2001年7月16日,执行回款1000元。2002年1月17日执行回款1500元。时至今日,4年过去了,在执行的过程中虽然有铁力、朗乡、双丰林业三家基层法院参与执行,但到目前为止,仅仅执行回款1.85万元。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两次要求尽快执行生效判决。4年中执行次数多达15次。在铁力市法院执行的回款中就有每笔300元、200元不等,甚至100元!最多的一笔也不过3000元!如果这样执行下去,付同辉不知还要等多久?
2002年8月16日与19日两天,代理本案的太平洋律师事务所主任孙少波两次奔赴铁力市,查证被执行人——铁力市车务段劳动服务公司是否有可以被执行的财产。律师经过调查6个机关单位,终于查明:铁力市车务段劳动服务公司原有房屋所有权档案三本,其均为砖木结构、平房,建筑面积分别为336平方米、664平方米、380平方米,以上三处房产共计建筑面积1380平方米;在铁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法人年检报告书》(2000年度)中记载:铁力市车务段劳动服务公司权益金额为:309732.11元;并且在工商局又查明劳动服务公司自有办公场所120平方米。以上数据足以表明,铁力市车务段劳动服务公司有偿还的能力。
2002年8月19日,孙少波律师向铁力市双丰林业基层法院执行局武局长提供了铁力市车务段劳动服务公司可以执行的财产状况。双丰林业基层法院也认可了可以执行财产的证据,并表示将尽快执行。
《法》周刊点评:《列子汤问》里有一个寓言说:古代有个北山愚公,将近九十岁时,下决心要率家族世代移去门前的两座大山。愚公每天挖山不止,天帝动容移走了两座大山。还有人说:当时有个叫智叟的劝愚公搬家避开两座大山。不管天帝能不能管愚公的事,如果在时下选择,恐怕搬家者居多。
由此,《法》周刊要向付同辉致敬!诉讼路上的大山躲不开避不开,智叟的办法会拢乱整个社会的法治秩序。可话又说回来了,这座山是人为的山,是那些本应以维护法治秩序人造成的。从立案,到一审、二审、再审,到执行,16年付同辉的案子经了多少法官的手?不用非得去论一论法官的各项相关素质水准,只要他们与付同辉换一下位,或者多一点同情心,他们就该挪开脚、让开身,帮助付同辉走光明大道。这样于法官有什么不好呢?至少抱在怀里的卷宗会减轻许多,听到“公正、效率”的呼喊时心里也会坦然许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