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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政府出台政务公开办法
2002-09-20 13:31:19 来源:东北网-哈尔滨日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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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哈尔滨9月20日电事关全局的重大决策及出台的政策、重大基本建设项目及其招投标情况、干部选拔任用等内容,今后必须向社会公布,并专门聘请监督员进行监督。哈尔滨市政府日前出台《哈尔滨市政务公开办法和哈尔滨市政务公开监督员管理办法》,向百姓亮出一个“阳光政府”。

    据介绍,政务公开的内容还包括:重要专项经费的分配、使用和重要物资招标采购情况,政府投资建设的公益事业情况,政府行政审批项目、程序的执行情况,政府向社会承诺为群众办实事的事项及完成情况,直接影响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益的行政执法事项,当地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情况等。

    根据规定,政府部门的行政职能、职责范围,办理事项从提出到办结全过程的详细程序以及具体负责的处(科)室和经办人员,涉及面较广和群众关注事项的办理结果,执收执罚部门的收费、罚款标准和收缴情况等,也应向社会公开。

    另外,哈尔滨市还将首次建立主要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政务服务对象组成的政务公开监督员队伍,监督员有权对县级以上政府机关的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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