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哈尔滨9月21日电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自从今年五月份新的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实施以来,哈尔滨市有关房屋拆迁的百姓投拆呈明显下降趋势,投诉量仅为往年的30%。有关人士指出,新的拆迁管理办法最大限度地保护了老百姓的合法权利,那些靠空手套白狼、欺骗百姓的房地产开发商将逐渐被淘汰出局,对房地产开发市场起到了优胜劣汰的作用。
据哈尔滨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信访处负责人介绍,近年,随着哈尔滨市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每年有大量居民旧房需要拆除。但与此同时,百姓有关拆迁的投诉和上访也节节升温,自从1994年以来,信访办每半年就会接待五、六百件群众投诉,每天上访的群众一拔接一拔,多得几乎连门都推不开。但自从今年五月份,新的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出台以来,哈市有关房屋拆迁的投诉仅为140余件,比往年同期下降了70%,而且大多数为有关拆迁方面的政策咨询,而非真正意义的投诉。
据了解,哈尔滨市旧有的房屋拆迁管理办法主要是采取原地回迁的政策,这规定往往使开发商处于主动地位,而本来处于弱势地位的动迁居民更加被动。开发商经常在没有足够资金的前提下,将居民动迁走,而后或因后续开发建设资金不足将地皮长久地束之高阁,使动迁居民回迁变得遥遥无期,或不按规划建设回迁居民住宅,将一些挡光房、户型不好、质量欠佳的房源分配给动迁居民。早于九十年代初动迁的道里区东五道街、南岗区帕佛尔大厦附近等地就是因为开发单位后续建设资金不足,致使这里的居民在外“流浪”近十年,上访无数次,严重影响了回迁居民的正常生活,同时也给社会增加了不稳定因素。
而从今年5月份开始实施的新的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对动迁居民实行货币补偿的办法,也就是说开发商想动迁哪里的居民,首先必须请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房屋评估部门对该地的动迁房屋进行评估,然后按照评估结果为每一位动迁居民足额发放货币补偿款,然后方可实施拆迁,而拿到货币补偿金的动迁居民不但不用再受回迁无期之苦,而且可随意到任何一个地方、任何一个单元购买自己的理想住房。
有关人士指出,新的拆迁法最大的特点就在于最大限度地保护了被拆迁人的利益,减少了拆迁纠纷,同时也净化了房地产市场,使那些资金能力差的开发商自动退出开发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