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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梧桐为何难引凤凰来”
2002-10-09 11:10:37 来源:黑龙江晨报——法周刊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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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公费医疗,拜拜了您哪!
 
  备受百姓关注的《哈尔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已于2001年4月1日施行,至今已1年多的时间。它给哈尔滨的老百姓都带来了什么,得到了大家的认可吗?
  市民孙女士是哈尔滨某厂(国企)的职工,过去单位承诺医药费可全额报销或大部分报销,但由于各单位经济效益状况不太好,这种承诺并不能完全兑现。据她讲,当时许多职工的医疗费只有几十元钱,就是这样,很多人的医药费还是长期得不到报销,药费票子象宝贝一样装一兜,每天拎到单位,生怕哪天突然能报销了,把自己落下。天天盼,天天希望落空。单位还有相当一部分职工根本就得不到基本的医疗保障。现在好了,社会医疗保险由政府管,对参保单位和个人都是强制性的,企事业单位及职工必须按时缴纳医疗保险费,每一位职工只要参保,都将得到有力的社会基本医疗保障。
  南岗区市民李女士很有感触地说:“现在定点医院的医务人员服务意识强,态度好多了。不象以前公费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特别少,职工往往只能到一家定点(合同)医院看病,去别的医院看病除急诊外的费用不给报销。医院特傲,‘敢于’和患者作斗争,因为它才不怕得罪你,我好你得在这儿看,我不好你也得在我这儿看,你要不能忍受,那好,您就自费去吧。没办法,为了少花钱,患者没的选择,只能‘在一棵树上吊死’。”现在参保职工就医的选择范围的确很宽了,在一定程度上也促进了医疗机构技术和服务水平的提高,反过来,又为广大职工看病就医带来更多便利。
  社会医疗保险的个人帐户由个人每年交纳的费用(个人年收入的2%左右)和用人单位交纳(工资总额的6%左右)的一部分费用(30%左右)共同组成,存储到参保人的医保卡中。这部分资金用于门诊急诊医疗费用、到定点药店购药的费用,虽然相对较少,很多老人这部分费用基本不够用。但年轻人可不同。他们工资水平较高,身体素质较好,个人帐户专款专用,用不完可以积攒,对于以后医疗费用也是一种积累。而且可以继承,还免税。有年轻人感慨地说:啥钱攒不下,医疗保险的钱能攒,参加医疗保险,就象定期储蓄一样,至少不用担心年纪大了没钱看病。
  参加医疗保险的重大病患,如脑出血、肿瘤病人,十分拥护医保,几乎每个人都有这样的感受:是医保救了他们的命。周老师得了胃癌,幸好不是晚期,能够保住性命,但需要进行胃切除手术,至少得花10000元。这一笔不小的费用,对于家境不富裕,月工资几百元的周老师无疑是承担不起的,她和家人商量打算放弃。单位领导知道了她的想法,急忙告诉她,因为她参加了医疗保险,医疗保险中心可以支付很大一部分手术的医疗费用。手术顺利做完了,周老师也脱离了危险。的确,医疗保险,为大病患者撑起了“保护伞”!
 
    B、医保政策,给您的全是掌声?
 
  然而,医保政策嬴来的也并不都是一片喝彩。家住道里区的王女士是哈市某机关的机关干部,身患高血压(三期心、脑、肾合并症),这是一种慢性病。平时不用住院治疗,但得天天用药盯着。去一次医院,来回路费2元钱,最多能开7天的药,十多块钱的药每次挂号还得花钱。她说,人年纪大了,各种病都找上来了,一般都是些慢性病。高血压、冠心病……买1盒将近20元的北京降压灵,只够吃7天,1瓶单参滴丸,10多块钱,也就能吃3天,一个月下来,不住院也得花几百元,个人帐户的钱在医院买药都不够用。
  医保政策使老百姓自费医疗负担重。省里的医保政策中对慢性病人还有特殊规定,规定十种慢性病人,每人每年在门诊看病可以花5000元,其中个人需要承担30%,而市里对慢性病人没有特殊的规定。患有慢性病的参保人,尤其过去参加过公费医疗或者劳保医疗的人,觉得比以前的医疗费用负担重了。
  起付标准这个门槛让一些人左右为难。为了防止参保人“小病大养”,此次还制定了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个人得先付一部分钱(国家规定,工资总额的10%。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根据医院等级规定不同的起付标准,三级医院900元,二级医院600元,一级医院300元),目的是控制统筹基金的使用。举个例子说,如果在二级医院住院,花费少于600元,仍然由个人支付,超过600元,600元需要个人自费,600元以上的部分,归统筹基金和个人按照比例支付。谁都不愿意得大病,但现在就是感冒严重点,住院点滴也得花几百元。某单位参加医保的宋先生得重感冒,伴随发烧症状,怕引起肺炎,就住院治疗,在一家一级医院住院,花了400多元。这400多元,其中宋先生先预付了300元,其余100多元按照比例,还有10多元钱得自己掏,等于宋先生自费300多元看病,令其哭笑不得。
  某单位退休干部单老先生谈了他对医疗保险的看法:“目前,参加医疗保险的人,身体素质好的,医保的钱用不了,而真正的病号,医保金肯定不够用。”“医疗保险的医、保、患三方是矛盾着的。医方是经营性单位,追求效益,想方设法让患者多花钱。保方得支付大额医疗费用,总琢磨着少往外掏钱,就极尽所能地控制。这样一来,医、保的矛盾就集中在了患者身上。患者想尽快治好病,最好能用好药,而用了好药后,病是好了,钱得全部自己掏腰包,因为那药不在报销之列。”老先生还给记者讲了他的一次亲身经历:“今年上半年,我生病住院了,按照报销的标准,医生给开的常规药点滴。住院按照规定有起付标准,达到起付标准后报销一定比例的医药费。老年人用这种药根本不见效,只能维持现状。这么大年纪,自己遭罪不说,家人也陪着受累,索性就自费开真正有效的药,两三天就出院了。结果自己花了4000多元。”“给患者用不奏效的药,对患者待遇不公平,其实对国家医疗资源也是变相浪费。”
  
    C、参保单位,“各怀心腹事”
 
  哈市某私企张总对参加医疗保险十分积极,不但组织工作人员向职工宣传参加医保的诸多有利之处,而且企业很快拿出资金给职工办理医疗保险。记者提出疑问:“这样一来,企业每年就有一笔不小的支出,您甘心往外掏腰包吗?”“值得啊,对企业好处也不少。首先,促进了企业的人才流动。以前国企有劳保,我们企业效益好,给的工资再高,也很少有人愿意来。企业人才只出不进,严重影响竞争力。现在的医疗保险制度,就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这个问题,而且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激发职工的工作热情,大家现在基本上可以一心扑在工作上。”
  严格说来,城镇所有职工都应该参加医疗保险。但是有的单位效益不好,交不起医疗保险金,有关部门不断做工作,也还是迟迟不给单位职工参加医疗保险。还有的单位退休的人太多,因为退休的人不用交费,这部分费用就得公家出,但公家支付起来还力不从心,因此暂时无法参加医保。据了解,目前,退休人员占三分之一以上的单位职工要有条件控制才能参加医疗保险,也就是有人想参保却被拒之门外。
  有些单位效益很好,按照过去的公费和劳保医疗制度,职工医疗费实行实报实销,年人均医疗费达几千元。实行医疗保险,单位领导也得参加,不但照样拿出很多钱,还不能像以前那样全部报销医疗费了。这部分人愤愤不平,觉得吃亏了,自己赚钱给别人花。一些企业只给长期职工上医疗保险,而不给后签合同的新职工上。目前这种现象还相当普遍地存在。现代人法律意识增强,职工就业在签劳动合同时,大多数人都懂得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出应在合同上写进医疗保险这一条,并欲监督单位及时交纳。“可是,很多单位根本就不给就业人监督交纳医疗保险金的机会,他们在合同中只字未提这一条。现在工作这么不好找,你爱来不来,人多的是,你不来马上就有人补上。”大学毕业刚刚参加工作的丁某一脸无奈。香坊区一名事业单位的中层干部李先生讲出的一番话更道出了一些单位对医保政策爱不起来的原因:以他的单位为例,每年如果参加医保,单位要拿出近30万元钱参保,而全体职工历年来医疗费每年的平均值在20万左右。资金缺口无法解决,政府没有这笔钱来补贴,自筹又没有什么办法,所以只好放弃参加医保。
 
    D、定点医院,“占了便宜笑不出”
 
  参加医疗保险的职工只允许在定点的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治病买药,否则,全部自费。作为定点医院,比不受理医疗保险的医院患者的来源要多出很多,而且,只要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高,会形成稳定的患者来源。按照这种情况推理,定点医院的收入要远远高于不受理医疗保险的医院。可是,记者走访了几家医院,发现事实并非如此。据不受理医疗保险的某医院内部人士讲,其实,定点医院没有非定点医院的效益好。例如,药品目录规定的药品价格比较实,少赚一部分钱;像CT、核磁共振等医疗设备使用频率低,又直接影响了医生的个人收入等。
  有关部门制定的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目录,对其中的药品实行国家定价或指导价,要求医保指定医疗机构的医务工作者熟练掌握药品目录,使医药费过高问题得到了改善。然而,记者在走访中发现,由于省、市药品目录的几次更换,不但增加了定点医疗机构的资金浪费,还给医务工作者造成了不必要的工作负担。市里开始没有制定药品目录,要求使用的是国家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接下来,省里医保改革后,要求使用黑龙江省省直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黑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又制定了黑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应用操作手册,要求市医保使用此目录。这样,医保指定医院的医生得记住两本目录中的药品,给他们带来了不必要的工作负担。现在,规定统一使用《黑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应用操作手册》。当然了,先后买的其他两个目录就没用了,买目录的钱也就付之东流了。
  医疗保险指定用药都收录在药品目录中。药品目录对指定用药的通用名、商品名、剂型都有记录。在有关部门了解到,市卫生局招标采购的药品必须得用,但有些招标采购的药品在药品目录上没有,而药品目录上的药品也有一部分不是招标采购的,这样一来,造成定点医院无所适从,到底该用哪些药品,心里没了底儿。后经过反复协商,允许医院把目录上没有的药品报到市劳动局,进行微机调整。
  根据国家医保制度的相关规定,离休人员、老红军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医疗待遇不变,医疗费用按原资金渠道解决,支付确有困难的,由同级人民政府帮助解决。离休人员、老红军的医疗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市里对离休干部的规定是“定额包干”。“定额”是指离休干部的医疗费用按照人头给拨款,“包干”是指把离休干部包给医院,由医院管理离休干部的医疗费用,超过“定额”的医疗费用由医院承担。
  据悉,哈市离休干部医疗定点医院共七、八家,老干部大约一万多人,离休干部的平均年龄在75岁以上,大多身患几种疾病,这样看来,在医院进入市场后,这些受理离休干部医疗管理的医院比其他医院多了很多“客源”,表面上好象很受“恩宠”,其实不然。老干部年龄大,患病多,基本医疗需求高,按照标准,现在一般离休干部(处级以下),财政每年给每人拨款5200元,还得留5%作为调剂基金,到医院后的医疗费其实就是每人每年4960元。以前公费医疗时,药品目录范围窄,可以控制一部分支出,离休干部医疗不单拿出来管理,这样,年轻干部的医疗费用使用得少,可以帮老干部背负一部分,然而现在离休干部医疗保险分离出来,没有可以“共济”的,药品又基本放开,再控制也得超支,没办法,只好医院承担。
  《法》周刊记者了解到这样的事,一个某企业的离休干部有病没病总来医院,好象生怕医院把钱贪污一样。医生劝其节省点医疗费用,他对医生大声宣称:我们领导说了,钱都给医院了,五万块呢,你就可劲去医院开药吧。医务人员对此很无奈在他们看来:有些企业不能正确引导职工合理使用医疗费用,有人问到他们医疗费用的事,就把职工支到医院。五万块钱可是一直到生命最后,不用说浪费,就是省着花能不能够用还不好说呢。
 
 
  我国的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制度是50年代初建立起来的,它在保障职工健康和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曾发挥了积极作用。今天,这种医保制度已暴露出太多的问题。比如,医疗费用增长过快,职工医疗费用的增长速度超过了同期财政的增长速度;职工看病不方便,有的职工医疗费长期不能报销;医疗费浪费严重;保险覆盖范围小等等。改革医疗保险制度,势在必行。
  国务院1998年12月下发实施了《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据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秦玉德介绍,黑龙江省的医疗保险参保覆盖面仍然偏低,截止今年6月底,全省有332万职工参加医疗保险,参保率仅为53.7%,还有相当数量的城镇居民未能进入医疗保险;多层次医疗保险体系不完善、个人负担过重问题依然存在,受各地财力和医保基金支撑能力制约,各地对解决困难企业参保和弱势群体基本医疗缺乏有效的措施和办法。许多人因为没生病,就觉得医疗保险与己无关,好象参加医保只是那些生了病的人的“专利”,但这的确错了。
 

责任编辑:连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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