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哈尔滨10月15日电为吸引人才来哈投资,优化经济环境,在去年大规模放宽外地籍人员来哈落户条件的基础上,哈尔滨市公安局户政部门日前再一次在购房、投靠亲友等方面放宽落户政策。
购买二手房、贷款买房一次交齐15万可落户
据介绍,在购房落户方面,自1998年1月1日起,外地无公职人员凡在哈购买15万元人民币以上商品房住宅;购买2处商品住宅,累计金额达20万元以上;购买15万元以上二手住房;贷款购住宅房一次性交齐巧万元以上;购买商品门市房30万元以上;抵押、法院判决,经房地部门评估达15万元以上的,均可给购房者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落户。
这一政策较过去的“在哈尔滨购买一处价值人民币15万元以上商品房的外地人员可给购房者本人、配偶及耒成年子女办理落户”,有很大程度放宽。
结婚10年以上 夫投妻可落户
在“三投靠”落户方面规定,妻子投丈夫,女方年满27周岁,结婚满五年,可给本人及未成年子女落户。
丈夫投妻子,城镇户口的,男方年满35周岁,结婚10年以上;农村户口的,男方年满55周岁,结婚20年以上,可申报办理投妻来哈落户。
父母投子女的,父母双方年满50周岁,当地无子女,需要人照顾的,可申请办理落户;收养子女落户的,夫妻收养14周岁以下未成年儿童,按收养法规定,可给被收养人办理落户;父母被征地招工转非,子女要求投靠父母,可给未成年子女办理落转非户口。
这一规定在原来“投夫、投父母、投子女”的基础上,增加了“夫投妻”。
在特殊人才方面,在以往外地来哈尔滨市工作或居住的作家、文艺工作者可申请办理户口的基础上,国家健将级运动员也可具备落户资格。
未成年子女投父投母落户公安分局可审批
在申请程序方面,打破全部由哈尔滨市公安局户政部门办理的格局,凡国家统招的应届大中专毕业生,愿来哈工作的,可本着先落户、后择业的原则,直接到在哈尔滨居住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未成年子女投父投母落户可由派出所负责调查申报,公安分局复查审批落户。
据哈尔滨市公安局户政部门负责人强调;自去年大规模修改落户政策后,全市共有近2万人按新规定申领了哈尔滨市户口,此次放宽落户政策,必将吸引更多人才、资金流入哈尔滨市。
有符合最新落户条件的群众,可到哈尔滨市道里区端街28号哈尔滨市公安局户政处户口审批科咨询,咨询电话:4661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