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哈尔滨10月21日电记者从哈尔滨市民政局获悉,目前全市农业人口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数已达到19254人,年支付保障金1000万元。
哈尔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始建于1998年,由各区、县(市)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建立低保制度和确定保障标准。农村居民的年收入低于当地农业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人员被纳入低保对象,保障标准平均为每年500元。
据了解,市民政局计划明年开展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现状的调研工作,同时研究制定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届时,哈尔滨市农业人口将纳入全市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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