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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网哈尔滨10月23日电 近日,哈尔滨哈特购物广场二楼准备转项经营,大量商品纷纷挂出“一折起、二折起”的牌子。一时间消费者购买踊跃。 在现场,记者却发现,很少有人索要信誉卡。一位消费者以72元购买了原标价为716元的蓝宝石项链坠,并未索要信誉卡。记者随即询问该消费者,她说:“处理的嘛,这么便宜,没想过要信誉卡的事。”记者在现场注意到,商家也没主动提供信誉卡。当一位买鞋的顾客提出索要发票时,售货员回答:“没事,我这是品牌鞋,质量有保证。” 记者从哈尔滨市消协了解到:信誉卡是顾客购买商品的证明。而打折品和处理品的信誉卡功能不尽相同。处理品一般不退不换,但要在信誉卡上标明是“处理品”,而“打折商品”则在“三包”范围之内,出现问题商家必须负责。所以消费者在购买时一定要看清商家的广告,如果是打折商品,一定要索要信誉卡,以便当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时,可以借此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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