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哈尔滨10月29日电 长期以来,在商场、超市、宾馆、饭店、咖啡厅、酒吧等场所使用音乐(统称背景音乐)一直是商家和老百姓习以为常的事情。但是,28日记者从黑龙江省新闻出版局版权管理处获悉,今年年底,黑龙江省将开始实行营业场所背景音乐收费制。商场、饭店、餐厅和酒吧等营业性场所播放背景音乐都要付费了。
据黑龙江省新闻出版局版权管理处曾处长介绍,9月15日,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中规定,在营业场所使用音乐,都应该向音乐作品著作权人支付使用费用。事实上,9年前颁布的《著作权法》对此早有明文规定,在国外这也是司空见惯的事。许多人认为,买了音乐带就可以随便使用了,其实不然。买音乐带只是获得了个人使用的权利,并不可以用它去赢利。
曾处长介绍,此次收费的范围涉及宾馆、饭店、酒吧、商场等以赢利为目的的公共场所及运输部门。黑龙江省收费的情况和标准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中的规定实行,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负责全面的收费工作。目前,该协会已开始在北京、上海、深圳等城市进行营业场所背景音乐收费的试点工作。现在,该机构设在黑龙江省的办事处正在筹备中。预计今年年底,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驻黑龙江省办事处将正式成立。所收取的版权使用费将由该协会转给词曲作家。外国歌曲的版权使用费,将由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代收之后转交给该国的音乐著作权协会。
对于这项即将开始的收费,接受采访的音乐人无一不持热烈欢迎的态度。但他们也不无忧虑。
在谈到这一制度的实施前景时,哈尔滨师范大学艺术学院音乐教育系于驰认为不容乐观。提高大家保护著作版权的意识还需要一个很长的过程,商家不会在没有任何约束的情况下主动付费,特别是那些路边的私人店铺,更不会有这种意识。估计这个钱很难收。
黑龙江省歌舞剧院艺术创作室主任、作曲家徐豪认为,向赢利性场所收取播放背景音乐费用的举措,是中国在法律法规方面与世界接轨的一部分,也是中国加入WTO后必然要走的一步。他同时认为,提高大家保护著作版权的意识还需要一个很长的过程。真正落实需要有关部门做很多的具体工作。
记者在采访时了解到,将要从口袋中掏钱的商家对此看法不一,很多商家对这项规定一无所知。
24日11时许,记者来到哈市中央大街。一路走过,记者听到,每家店中都播放着悠扬的乐曲。当记者问起“放背景音乐将要交版权费”一事时,绝大多数商家称还不知道有这么一回事。
哈市一家大商场的负责人告诉记者:“只要规定正式实施,我们肯定会交这笔费用。”
一酒吧的经理则颇为不解:“放背景音乐要付钱?既然是保护版权,是国家的法律,那是应该遵守的。但我认为,在买那些音乐带时就已经把制作成本、作者的版权算进去了。那么在播放的时候为什么还要交费用呢?”
一些消费者也对这项收费表示了担心。正在哈尔滨工业大学读MBA的张先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背景音乐收费势必加大商家经营的成本;而成本的增加必然又会以各种形式分摊到每位消费者身上。”
看起来,这一收费要真正实行,还真是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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