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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7日游连连出现“抽条”事件
2002-10-30 13:02:01 来源:东北网-哈尔滨日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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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哈尔滨10月30日电 因组团旅行社选错地接社,哈尔滨市10余游客出游时接连受到持站台票上车、全程无导游、乘硬座车夜返等不公平待遇,28日市旅游质监所经调查后认定这是一起旅游质量事故。

  9日,市旅游质监所接到市民毕敏、刘小峰等6人投诉。据毕等讲,9月30日晚, 他们一行10人参加了某旅行社组织的赴丹东、大连、冰峪沟等地的7日游。当晚出发时,导游发给他们的竟是站台票。1小时后,导游才把卧铺票“补”回来,但次日5时在距目的地尚有3小时路程的本溪站,他们就被撵下车,原因是卧铺票只至本溪。游览时,地接社——丹东沿江旅行社以导游全派出为由,经理隋波亲自“陪同”。但在各景点,他们多次要求隋讲解,隋却称他不是导游不会讲而拒绝。他们若强烈要求,隋便在景点现雇个“导游”应付。1日在丹东,住宿原定的双人标准间变成普通4人间。2日,隋带他们乘车两个多小时赶到一个景点后才得知,该景点当天不接待游客。3日游览大鹿岛也变成了自由活动,且隋竟是经讨价还价后才找到一家旅店安排他们住宿的。5日下午,他们从丹东返哈时,地接社又把硬卧“变”成了硬座……

  市旅游质监所接到游客上述投诉后立即展开调查,经多方核实后认定,这是一起因组团社选择地接社不当造成的旅游质量事故。28日他们做出书面《处理意见》:组团旅行社向投诉游客正式道歉;由于旅行社出发前已就房间变更向游客说明,不属于违约,因此旅行社只需向投诉者退房差每人每天30元;全额退回导游服务费每人每天10元;退回票差每人65元外同时赔偿差额20%的违约金,计468元;考虑到投诉者返程时的不便和损失,支付投诉者中两位老人每人100元,其他人每人50元的赔偿;对组团旅行社提出批评、警告,限期30日整改,同时建议丹东市旅游质监部门投诉地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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