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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实行低保公示让骗保人无空可钻
2002-11-12 13:10:30 来源:东北网-哈尔滨日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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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哈尔滨11月12日电日前,在哈尔滨市民政部门出台的低保操作办法中,首次提出了对申请人实行两次“公示”的制度。

    社区居委会在接到申请人的申请后,由低保评议小组成员(社区居委会干部、居民组长、居民代表组成)3人或3人以上到居民家中调查了解其家庭成员的收入情况,核实其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情况,并由评议小组对申请低保的居民家庭是否符合低保条件进行集体评议。在受理低保申请操作过程中,严格要求社区居委会对评议认为符合申请条件的,一定要将其家庭成员就业及收入情况和评议结果张榜公示5天,并统一张贴在社区公告栏内,社区没有公告栏的,要张贴在便于群众监督的醒目位置,广泛接受全社区居民对低保申请人和低保工作人员的监督,使低保的申请、审批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使真正困难的群众的生活得到切实的保障,同时使那些想钻空子、隐瞒家庭收入情况、想通过不正当手段骗取低保金的人无空可钻。对在公示中群众提出的问题要进行认真的调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情况属实不符合低保条件的,要立即终止为申请人办理低保申请将原因告知申请人并做好解释工作。

    区民政局正式批准申请人享受低保待遇,在发放低保证和低保金存折之前,应委托社区居委会再次公示7天。这次公示增加了享受低保金额度等内容,便于群众监督低保申请人的真实情况,监督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区民政局在办理审批过程中的工作情况。两次公示,将促使低保金的发放更公开、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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