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哈尔滨11月13日电非因本人意愿终断就业的人员可否领取失业保险金,养老保险参保人死亡后,个人缴费部分是否返还?昨天,针对养老、医疗、就业等方面的问题,哈尔滨市劳动部门首次举办面对面的政策宣讲答疑会。
就群众关注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人员可否领取失业保险金问题,有关人士解答称:可领失业金,但同时应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用人单位及本人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一年以上,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二是有求职意愿,并进行了求职登记的。
而对于养老保险参保人死亡后,个人缴费部分是否返还问题。有关人士答称:被保险人退休后死亡,个人账户存储额未领完的个人缴费部分本金、将一次性发给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
同时,劳动部门还对目前劳动用工问题中普遍存在的短期用工是否签订劳动合同作出了答复,即无论哪种用工,劳动合同都要在第一个工作日开始之前签订完毕。如是极短期用工(几天、几小时),首先用工渠道要合法,应从职介中心和家政服务中心聘用劳动者等等。
责任编辑:超级管理员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