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哈尔滨11月28日电记者近日从哈尔滨市环保局获悉,该局将对违反环保法规,未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的黑龙江省农科院等三家单位处以重罚,并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据了解,按照相关环保法规,建设项目在开工前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施工行为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可能造成轻度环境影响的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环境影响小的要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黑龙江省农科院等三家单位在建设建筑对环境可能造成较大影响的项目时,却并未办理相关的环评手续。
据介绍,黑龙江省农科院在南岗区学府路368号建设的综合实验楼项目,未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的要求对项目进行环境评价,擅自于2001年11月开工建设。今年,哈市环保局先后向省农科院下达了限期改正通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等,给予其4.5万元罚款,并责令其改正。省农科院未在限期内改正其违法行为,截至发稿时也未履行处罚决定和补办环境评价文件和报批手续。目前,罚款总额已达17万元。
黑龙江史丹特畜牧实业有限公司在道里区霞曼街15-21号开发了建筑面积20990平方米的昌运大厦,该项目未进行环评就在2000年10月擅自开工。按照有关环保法规规定,哈市环保局决定对该公司处以4.5万元罚款,责令其改正。但该公司既不缴纳罚款,改正违法行为,也不依法办理环评手续。截至目前,对该公司的罚款已达18万元。
哈尔滨工程大学在南岗区南通大街258号开发建设的科技园项目总面积达227072平方米。该项目未进行环评,哈市环保局对其处以10万元罚款。目前,该项目正在进行环境评价,但罚款一直没有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