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哈尔滨12月14日电在超市购物,商品上的标签将价格标得一清二楚,然而在付款时价格高于标价。近日来,消协接到类似投诉明显增多。这究竟算不算是超市的欺诈行为?
6日,家住哈尔滨市安正街的王女士,在两家超市分别购买了“怡口莲”太妃糖和“克东”腐乳,标签上分别标明价格为17.2元和3.5元。可是,当她在收银台付款时,打出的价格却变成了19.5元和4元。经过交涉后,超市售货员表示标签贴错了。
据消协有关人士介绍,目前类似的投诉明显增多。据分析,这一现象的产生有几种可能;一种是超市内部工作环节确有失误,使商品标价,卖价不符;另一种则是由于顾客误将其他商品的价格看作该商品的价格;再者也不排除一些超市用此障眼法,至于是否存在价格欺诈尚难以确定。消协有关人士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不妨多个心眼,仔细核对一下明细单和价格。
责任编辑:超级管理员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