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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岭湖渔场钓鱼遭电击 供电的、设杆的一起上法庭
2002-12-16 05:11:06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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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哈尔滨12月15日电哈尔滨市居民王某到渔场钓鱼,在往鱼篓放鱼时,突然被水中传出的一股强电流击倒,王某当场毙命。这对外开放的渔场中怎会有电?死者家属将供电单位哈尔滨市农电局和该渔场一起告上法庭。

    今年50多岁的王某退休在家,平日里就有钓鱼的爱好。今年7月27日9时,王某应朋友的邀请到哈市道里区新发镇长岭湖渔场钓鱼。来到鱼池岸边,王某顿时来了兴致,熟练地操动钓竿,等待着大鱼上钩。不一会儿,就有鱼咬钩,王某立即收杆,将鱼拖出水面。当他满心欣喜地将刚钓上来的鱼往鱼篓里放时,就颓然倒地,没有了气息。同往者立即将他送到医院,医务人员使出浑身解数,还是没有把他救活。后经家属申请,经法医鉴定,王某系受电击死亡。

    家属经过几次与渔场商谈赔偿一事,渔场的负责人称,电有可能是渔场岸边的电线杆传出,但该渔场已经在电线杆上设了高压电的标记,已经对游客进行了公告,再发生伤亡,渔场不负责任。和王某一同去该渔场钓鱼的同伴回忆说,渔场的岸边有电线杆,但有没有电他们却没在意,尤其对于电线杆上的很小的高压电标志根本没有留意。于是王某的家人将渔场和高压电设施的所有人电气化局告上法庭。

    法院审理后认为,长岭湖渔场在鱼池边设立警示标志不足,管理不善,致使王某触电死亡,长岭湖渔场应负赔偿责任。受害人王某系完全行为能力人,在设有警示标志电线下钓鱼,其应预见到危害结果发生,由于王某疏忽大意,触电身亡,亦应承担相应责任。农电局对发生事故的电线杆已尽到管理责任,其不承担赔偿责任。

    日前,哈尔滨市道里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长岭湖渔场赔偿死者家属曲某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等费用共计74669.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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