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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暖费政策“重男轻女” 为报销取暖费七旬老人要离婚
2003-01-10 18:28:32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日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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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哈尔滨1月8日电连日来,付昌志老人一直在省档案馆现行文件查阅中心查找有关现行取暖费收费政策的文件。

    付昌志老人今年70岁了,家住哈尔滨市太平区红河教师住宅小区,是哈市林机厂的退休干部,他老伴是哈市某区教委的退休教师。三年前,老俩口从儿子家搬出来住进了红河教师住宅新居。过去取暖费都是儿子交,老俩口对取暖费的收取政策不甚了解,搬进新居后,老俩口得自己交取暖费了。

    付昌志先到林机厂咨询有关取暖费的政策,林机厂答复说,企业亏损没钱给职工交取暖费;付昌志的老伴到其所在的教委咨询,教委解释说,单位只给男职工报销取暖费的90%,个人承担10%,女职工单位不给负担。不过,如果是独身女职工,或是已离婚的女职工,单位则给予承担相应的取暖费。

    没办法,老俩口连续交了两年取暖费共计3600元。今年,老俩口经济状况不好,交取暖费成了难题。

    付大爷对记者说:“我老伴单位有的女职工心眼活络,都离婚了,不过是假离婚,我们老俩口都七十多岁了,我也想离,但老伴怕人笑话,一直在犹豫。”

    最后付大爷说:“档案馆可以让市民查文件了,我已经查了一上午了,如果查不到相关规定,找不到解决的办法,我也只好和老伴离婚了。”

责任编辑:岳同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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