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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为“北药开发”谏言献策
2003-01-13 03:25:28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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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哈尔滨1月13电 实施“北药开发”是黑龙江省委、省政府为大力发展我省医药产业所采取的一项具有深远意义的重大战略措施。“北药开发”战略实施三年来,取得了显著的成果,全省医药工业在连续保持两位数增长的基础上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在政协黑龙江省九届一次会议上,“北药开发”成为委员们最为关注的话题之一,无论是来自国有或民营企业、中医或西医医院、高校或是政府机关的代表,都纷纷为北药开发谏言献策。

    王学军委员认为,加入WTO后,我国医药企业将无法再仿制国外的专利药品,必须依靠自主开发具有独立知识产权的新产品来参与市场竞争,这就为中药新药的研究开发提供了非常好的机遇和广阔的前景。中药与西药研发的不同在于,中药新药的研究起源于临床,但在临床观察疗效时必须首先报批成为医院制剂,而新的药品管理法对医院制剂的审批要求多、程序复杂、时间长,基本类同于三类新药的审批。这样,就形成了新药在“孕育”过程中必须持“出生证”的怪圈,使得科研项目难以进行或搁置不前,从而严重阻碍了中药新药的研发以及北药开发的进程。为此王学军委员建议,对列入省部级科技攻关计划的中医药科研项目中的制剂药品(属于三、四类新药的),报批程序应简化,避免重复试验和论证,以加快新药研发的进程。

    技术创新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是每个行业在一体化经济发展中竞争力的关键,王喜军委员认为,我省自北药开发推进工作以来,已在中医药的研究能力、药材基地建设、品种开发、企业技术改造以及管理规范化等方面有了相当大的进步,但在创新体系的建设上还有一定的距离。王喜军委员建议,建立黑龙江省中药新药研究中心或中药现代化工程技术中心,进行资源整合,哈药集团的企业直接参与,形成产学研相结合的实体,增强我省在未来医药市场的竞争实力。

    在药品研发系统的建立上,袁乐平委员则建议以企业为主体建立柔性的研发机构,以企业的市场需要为前提,把全省乃至全国最优秀的研发资源调动起来,为我所用。政府有关部门应鼓励和协调企业出资,与有实力、有名望的科研机构合作,组建研发型企业,进行科研、开发。另外,企业的研发方向应相对集中,最好是选择一、二类新药开发的同时,倾力抓好传统产品的二次开发,创造自主的知识产权。

    在讨论发言中,刘福生委员、李乃新委员等也都提出,目前我省一些药品企业广告力度很大,这在市场运作上有其成功之处,但不能因此依赖广告,应吸取三株、秦池等企业的教训。药品生产企业应进一步增强研发能力,推出更多具有较高科技含量的独家品种,这样基础才能打得牢,才能有不断发展的持续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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