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大庆1月30日电1月15日,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由私刻印章套取汇票引发的诈骗案,犯罪嫌疑人张军(化名)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5万元。
据了解,2001年12月28日,张军在一家保险公司门前遇到一汽车维修部的老板老张,当他得知老张是来保险公司领取理赔支票时,便打起了骗钱的主意。他对老张谎称自己开车肇了事,在骗取了同情的情况下,领老张来到一家复印部,制作了这张票据的复印件。事后,张军拿着复印件赶到哈尔滨,与制假证的不法分子联系后,按支票复印件上的印章,私刻了财务专用章和法人名章。
2002年1月8日,张军大着胆子来到大庆一家银行,要利用假印章办理一张金额为29万元的汇票,往齐齐哈尔一家经营电脑的有限公司办理汇票,以此来套取银行汇票。在他填写汇票时,银行工作人员发现此人形迹可疑,填写单上漏洞百出,更引起工作人员的高度警惕,当即用电话与该保险公司联系,得到的回答是没有人来办理汇票业务。见事已败露,张军扔下假印章和汇票,逃之夭夭,后被让胡路区公安分局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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