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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气泄露事故中受害者如何索赔?律师解答相关事项
2003-02-17 16:43:02 来源:东北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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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哈尔滨2月17日电2月15日发生在哈尔滨市平房区的煤气泄露事故,造成多人中毒1人死亡的消息连日来成为市民广泛关注的热点,本网记者就事故中受害者如何申请赔偿等有关问题采访了本网法律顾问、黑龙江省金诺律师事务所周忠欣律师。

    记者:发生在平房区东北轻合金加工厂家属区的煤气泄露事故导致了多人中毒1人死亡的惨剧,请问此次事故的赔偿主体应当是谁?

    律师:依据我国《民法通则》及相关燃气管理的法律、法规规定,燃气管理企业作为供气单位和燃气管道的产权单位,对燃气管道负有管理、维修义务。因燃气管理企业没有尽到管理义务,发生煤气泄漏,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燃气管理企业应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记者:受害者有权就哪些损害项目主张赔偿?

    律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受害居民可就以下项目主张赔偿:1、医疗费;2、误工费;3、住院伙食补助费;4、护理费;5、交通费;6、住宿费,外地护理人员确需住宿的,可要求支付住宿费。

    记者:事故中造成人员伤残或死亡的,还可就哪些项目主张赔偿?

    律师:造成人员伤残或死亡的,还可就以下六项主张赔偿:1、残疾者生活补助费;2、残疾用具费;3、丧葬费;4、死亡补偿费;5、被抚养人生活费;6、精神损害赔偿费。

    记者:受害者索赔时都应持有什么凭据?

    律师:受害者在索赔之前应注意收集、保全有关的证据,如:医院的门诊病例手册、医嘱单、住院表、医疗费及各项检查费用票据、交通费票据、住宿费票据、受害人及护理人员所在单位开其的误工费证明等相关凭证,以备将来主张权利时使用。

    记者:受害者主张赔偿可采取什么方式呢?

    律师:可以与燃气管理企业或有关责任者进行协商,也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责任编辑:张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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