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哈尔滨3月7日电自1980年开始编制和实施黑龙江省科技成果推广计划以来,已经将一千余项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使科技人员感到了欣慰,看到了曙光。
当黑龙江省科技推广人士如数家珍地说起科技推广成果时,猛然发现,一些推广效益巨大,解决我省关键问题的项目经过推广变得耳熟能详。
水稻旱育稀植技术,解决了北方吃大米难的问题,同时也为我省水稻增产农民增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生猪直线育肥技术,解决北方生猪生长缓慢,猪肉供不应求,南肉北调的问题;牛胚胎繁育技术,繁育出的奶牛产奶量接近原来的一倍;无疏水器蒸汽冷凝水闭路循环技术在我省粮食系统的制油企业推广覆盖面积达90%%,并轻工、化工等行业大面积推广应用,回收了大量的热费,节支达3000余万元……
这是值得推广人士骄傲的业绩,通过推广重大项目,促进了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多年来,我省通过建立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基金,加大了科技成果推广投入。据介绍,省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基金于1983年起省财政每年投入200万元,我省在全国来说是最早建立“推广基金”的省份。截止2000年底,推广基金滚动使用累计贷款3323.8万元,资金周转率达277%,先后扶持科技成果推广项目245项次,大大地加快了我省科技成果转化速度,对全省的经济建设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为加大基金管理力度,黑龙江省先后出台了《黑龙江省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基金项目管理第一负责人制度》、《黑龙江省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基金回收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将基金使用效益的高低直接与管理人员的工资挂钩,在基金的投放、管理、使用上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制度和办法。通过这些有力的措施,使基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有了明显的改善。从1998年始至2000年底,支持的12个基金项目,均按时还款。
从1981年起,在奖励优秀科技成果的同时,黑龙江省就设立了科技成果推广奖,在全国是首家设立了科技成果推广奖(当时国家还没有设立此奖)的单位,重点奖励在基层从事推广工作的有功人员,此奖经过试行正式制定《黑龙江省科技成果推广计划项目奖励办法》,于1990年9月3日正式印发。从1981年起,科技成果推广奖共奖励了129个科技成果推广项目,94个先进集体受到表彰,提高科技人员推广的积极性。
黑龙江省从1998年开始设立科技成果推广示范基地和研究推广中心,取得很好效果。这些基地和中心共推广了科技成果100余项。我省还采取了对于将要组建的基地和中心提前参与规划的办法,尤其是对将要组建的黑龙江省萝北科技成果推广示范基地,聘请省北药开发总公司的专家对基地进行了规划,提出了最适合基地种植的刺五加为主要栽培品种同时指导栽培技术,由省北药开发总公司参与基地的引种和销售工作,负责引进最好的品种,并由省科技推广部门投入部分经费并共同联系销路,解决基地的后顾之忧,形成了“公司 基地 农户”的推广模式。这些基地和中心的建立和实施,对推动先进的技术配套实施,为推广先进技术提供一个成熟的模式,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每个示范基地和中心的经济效益达100万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