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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认错却没人管 违法建筑还要挺多久?
2003-03-09 06:42:16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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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哈尔滨3月9日电家住哈尔滨市信恒小区8号楼3楼的王振国始终想不通,他家对面的9号楼,批准盖6层,可是开发公司硬将楼盖到了9层。自打盖楼时他就和8号楼的18名住户四处举报,有关部门已认定这是违法工程,可是快4年了,这加盖的违法楼却一直也没拆。

    1999年4月,快要退休的王振国决定买一处条件比较优越的住房以安度晚年。经过挑选,王振国和老伴选定了信恒小区临近黄河路的8号楼3楼的一间80多平米的居室,因这栋楼进出小区比较方便,而且对面正在施工的9号楼是6层高楼,一年四季不会挡光。于是王振国拿出攒了大半辈子的积蓄又贷了部分款,买下了这套住房。

    一次,王振国到信恒小区看施工进展情况时意外地发现,9号楼建到6层后仍继续往上盖。经了解得知这楼要盖到9层,“这岂不要挡住我们家的阳光吗?”王振国立即找到承建9号楼的黑龙江中侨房地产开发公司询问情况,并到规划部门举报。可是直到6层楼盖到了9层封顶,也不见有人过问。2000年8月,9号楼竣工,与此同时王振国一家也搬进了8号楼。这回不光王振国要告状,同样发现问题的8号楼4楼以下的其他17名住户也开始和王振国一起,为违法建筑挡光的事奔波。

    2001年3月,王振国等18户居民以哈尔滨市规划局不作为为由,向哈市道里区法院起诉,要求规划局履行法定职责,对违法超高建筑的中侨房地产开发公司予以处罚。然而,在法院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市规划局拿出了一份该局于2001年5月9日对中侨房地产开发公司作出的处罚决定书,法院遂以王振国等人诉讼规划局不履行法定职责缺乏事实依据、理由不成立为由,驳回了王振国等18人的诉讼请求。王振国等人不服判决,又向哈市中级法院上诉。2001年9月,市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

    在规划局2001年5月9日下发的处罚决定书上,王振国等人看到,规划局认定了中侨公司承建的9号楼和10号楼加盖楼层属违法工程,并处罚该公司自行拆除违法超建部分建筑。可是,处罚决定中却没有拆除期限。王振国等人无奈,又一次向哈市南岗区法院起诉,要求规划局对存有漏洞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予以补正。2001年12月6日,规划局撤销了原处罚决定书,并于当月10日重新作出处罚决定,限期90天,令中侨公司将违法建筑拆除。

    对于规划局的处罚决定,中侨公司始终置之不理,违法超建的楼层不但丝毫未动,而且还陆续售出。在王振国等居民的要求下,2002年7月,规划局向哈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强制执行申请,请求法院强制拆除信恒小区9号、10号楼的违法建筑。然而直至今日,信恒小区9号、10号楼违法超建的楼层依旧“傲然”矗立。

    在接到居民的投诉后,记者赶往信恒小区。9号楼设计“独特”,从正面看是7层,而再往上就缩回一块,打了个错层,建出8楼、9楼。而在8号楼上,阳光照射下,9号楼的阴影正好落在了8号楼4层以下,4层以下的居民便在这阴影中度日。打了4年官司,王振国有时真想放弃,考虑搬走,可因为采光问题,房价也跟着贬值,老人感到很无奈。

    是什么原因使得这个违法建筑4年拆不了?记者到哈市规划局了解情况,负责处理此事的城市管理三处姓孙的处长得知记者的来意后,拒绝了采访。她说,新闻单位没必要参与此事,其中很复杂。随后记者又来到中侨房地产开发公司所在地,可是,办公楼内的一位收发员告诉记者,中侨公司已经搬走了。在收发员的指引下,记者在道里区民乐街50号附近一居民楼下一排门面破烂不堪的门市房中看到中侨公司的铜色牌匾,这一排门市房房门全部上锁,不见中侨公司的员工人影。

    从负责执行此案的哈尔滨市中级法院行政庭,记者了解到,此案已经被法院驳回,原因是规划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在送达给中侨公司时,采用的邮寄送达手段不符合有关规定,待送达程序合法后再执行。

    从一开始就认定的违法建筑直到今日也没有拆掉,王振国等18户居民十分不解,因为政府部门某些有意或无意的错误,违法的行为就可以一再纵容下去吗?况且,在4年来18户居民一再上访的情况下,这违法加盖的楼层里不但住进了居民,还拿到了房产证。王振国等人不知道,这违法的建筑还要在那挺多久?

责任编辑:超级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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