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哈尔滨3月11日电黑龙江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第18次会议今天上午在哈尔滨举行。
会议确定,今年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和《中央社会治安综合委员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范工作的意见》为主线,进一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在基层的落实,巩固“严打”整治斗争的成果,努力实现社会治安有新的明显进步的目标。
会上,宣读了《黑龙江省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的实施办法》、《黑龙江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贯彻落实〈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范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方案》,并向委员做了说明;讨论审议了《黑龙江省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的实施办法》和《黑龙江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贯彻落实〈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范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方案》;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文化厅、省教育厅等单位领导与省综治委主任杜宇新签订了2003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状。
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主任杜宇新在会上指出,我们要坚定不移地组织开展好“严打”整治斗争,全力维护社会稳定。要全面贯彻“打防结合、预防为主”方针,进一步加强治安防范工作。要以改革的精神不断开拓创新,切实解决当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难点问题。要切实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建设,进一步加大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保障和监督力度,巩固“严打”整治斗争的成果,进一步加强治安防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