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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安硬手段治理经济发展“软环境”
2003-03-13 11:40:46 来源:东北网绥化站-绥化日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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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3月13日电 庆安县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不断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保护域内投资者和客商的合法权益,推进招商富县战略深入实施,对阻碍和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行为严查重处,用硬手段治理经济发展“软环境”。

    这个县为最大限度地为外来投资者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专门成立了外来投资者服务中心和投诉中心,从县招商局、工商局、税务局、国土资源局等24家有行政审批权的部门抽调专人进行现场办公,实行“一门受理、并联审批、二次办结、一个窗口收费”,对外来投资者的立项、审批、收费等环节进行集中受理、联合办公、统一协调、协同服务,为外来投资者打开两扇方便之门。仅去年,服务中心就接待咨询275人次,立项42项,全部审批办结。

    这个县的纪检监察部门对阻碍和破坏经济发展的行为进行严查重处,对外公开举报电话,在受理和查处案件过程中,做到受理到位、查处到位、反馈到位,对接到的投诉案件及时组织精干力量,及时调查,从快处理,对损害外来投资者利益的典型案件从重处理,公开曝光。同时,把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投诉者,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截至目前,4起影响较坏的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案件全部立案查结,5名责任人受到查处,并在电视台进行公开曝光。县内某木材检查站负责人利用已经废止的文件对运材车辆罚款,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严重破坏了经济发展环境,责任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免去行政职务,调离了执法工作岗位;两名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态度蛮横,硬性罚款,对创建优良经济发展环境造成了不良影响,县纪委分别对其做出了下岗待聘6个月和解除聘用的处罚决定。

    这个县下发的6号文件共20条,内容涉及到创建优良经济发展环境的方方面面,旨在保护域内投资者和客商在守法经营前提下的合法权益。明确指出阻碍和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行为,就是在公务活动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以及其他影响庆安经济发展环境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按6号文件条款的规定,首次发生上述行为,待岗学习,再次发生予以调离工作岗位,情节严重的,清除工作队伍,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党政纪律条规和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的责任。目的就是用硬手段来治理“软环境”,给执纪执法、执收执罚的干部头上戴上“紧箍咒”,给域内投资者和客商吃上“定心丸”。

责任编辑:张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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