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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猎野生梅花鹿 拜泉县6人被依法判刑
2003-03-27 20:02:18 来源:东北网-背景在线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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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哈尔滨3月27日电日前,黑龙江省拜泉县对两起非法猎捕、杀害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野生梅花鹿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六名犯罪分子分别被判处一到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拜泉县多年来非常重视生态环境建设,他们用二十多年时间植树造林,如今全县120万亩人工林成了野生动物的乐园,其中野生梅花鹿就有150多只。

    今年2月份,拜泉县公安局对这个县国富镇境内发生的两起偷猎野鹿案进行了立案侦查,并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李海洋等人于2003年月1月17日和18日分别在国富镇兴隆村和国富镇林场猎杀两只梅花鹿,并将鹿卖掉,所得赃款被挥霍一空;2003年2月6日,被告人李海峰等人在国富镇林场北山套住一只梅花鹿后,将鹿肢解。

    近日,拜泉县人民法院在国富镇公开审理了这两起案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分别判处犯罪分子李海洋、李海峰、韩庭财、于才、李彦山、孙淑华6人一至十年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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