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哈尔滨3月28日电近日,哈尔滨、大庆等地开始为下岗职工发放《再就业优惠证》 。
按照规定,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失业人员、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人员以及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并且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其他失业人员都有资格申请《再就业优惠证》。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职工将在今后三年的自主创业中享受税费减免、小额贷款、社保补贴、就业援助、就业服务等多方面的政策扶持。
高福波是哈尔滨市自行车厂的下岗职工,昨天接到发放《再就业优惠证》的消息后,今天他早早地来到动力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第一个领到了《再就业优惠证》。
今年42岁的马英铁原是哈尔滨市绝缘材料厂的下岗职工。由于年龄偏大,下岗后始终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当他得知《再就业优惠证》将为大龄下岗失业人员优先提供公益性工作岗位后,增强了再就业的信心。
3月24日,365名大庆市下岗失业人员也高高兴兴地领到了由大庆市就业局发放的首批《再就业优惠证》。下岗职工于开滨说,这次政策这么优惠,他准备到银行贷点款,自己在服务行业做点买卖。
更多的下岗职工在领到《再就业优惠证》后,选择到当地的再就业培训中心报名参加培训,准备通过学习充电,早日走上新的就业岗位。
据了解,这次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采用实名制,有效期截止2005年12月31日,哈尔滨和大庆市的《再就业优惠证》发放工作将在今年6月底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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