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哈尔滨4月11日电记者从哈尔滨市法院了解到,今年以来,两级法院接到因琐事引发的民事案件比去年同期有所增加。仅今年一季度,动力区法院就受理此类案件十余起。
不久前,当事人田某和齐某在市场相邻经营烧饼生意,因“抢”一笔5个烧饼的生意发生冲突,将齐打伤。日前,动力区法院一审判决田某赔偿齐医药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共计1384.04元。
家住联草街的李某和栾某是邻居。李的亲戚送李一条活鱼,恰逢李外出,就暂放在栾家代为保管。几天后,栾告知李,鱼臭了,扔掉了。可李怀疑鱼被栾吃掉,发生争吵。李将栾踢倒在地,致使栾昏迷。目前,李已赔偿对方医药费数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