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哈尔滨4月13日电被誉为世界生态工程之最的我国“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东起黑龙江省的宾县,西至新疆的乌孜别里山口,被世人称为“绿色万里长城”。
黑龙江省作为三北工程建设的头一个省份,经过20余年的建设,已取得了可喜的成就。从1978年至2000年,全省“三北”工程累计造林面积163.2万公顷,是工程建设前30年造林保存面积的6.8倍。其中,营造防护林74.2万公顷,用材林48.2万公顷。森林覆盖率由工程建设初期的4.3%提高到12.48%,森林蓄积达7514.6万立方米。一个以农田防护林为基本框架,山、水、林、田、路综合治理,多林种、多树种并举,网、带、片,乔、灌、草结合,农、林、牧彼此镶嵌、互为一体的生态防护林体系已初步形成,并产生了巨大的生态、经济、社会效益。全区现有的493.4万公顷耕地中,有423万公顷得到农田防护林的庇护,庇护率90%。经省防护林研究所实地观测,农田防护林对三大主种作物小麦、大豆、玉米的平均增产效益为15%,仅护田增产一项年增产粮食23.8亿公斤。
为了全面建设好区域性防护林体系,早在1980年,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就作出了《关于加快黑龙江省西部防护林建设的决定》。从1983年起,省政府领导就与各地市负责人签订了《绿化责任状》。同年6月,省林业厅还与有护防林建设任务的市县签订了《合同任务书》,坚持一年一检查,一年一兑现。省委、省政府还制定了一系列造林优惠政策,规定营造农防林占耕地5%以内免征农业税;坡耕地退耕还林的豁免农业税;平原区给每个农户划定3亩左右的薪炭林长期使用,免交“两金一费”,收益归己。在造林政策上,实行了“五个放宽”,即放宽“两荒”造林,划地包地到户;放宽个人植树,鼓励开发性承包;放宽造林承包年限,长期稳定;放宽林木管理权限,扩大经营自主权;放宽国有林业职工承包范围。1989年,省委、省政府作出了《关于大力开展植树造林,12年绿化黑龙江大地的决定》,从全省造林绿化实际出发,明确了4项优惠政策和8项增加投入的政策规定。这些都极大地调动了全省营造防护林的积极性。
到1985年,全省超额495万亩完成了一期工程600万亩的营造任务,保存率达98%。80%的村屯初步绿化,有近95%的县乡村道路实现绿化。
从1986年全省开始实施二期工程建设。突出以嫩江沙地治理,克山、拜泉等县水土流失,龙江、甘南等县水保,呼兰河流域治理,哈尔滨、阿城、宾县农防林带和省界防护林“六大”林业重点骨干工程。
针对工期工程建设立地条件差,工作难度大,需要投入大等特点,适时加大科技含量。二期工程建设以来,仅省林业厅投入资金达7200多万元,省财政投入造林补助费2000多万元,市县财政用于补助群众造林达数千万元。
从1994年开始,全省林业实行了产权制度改革和造林经营机制改革,从而加快了工程建设的速度。全省不仅对“五荒”进行了公开拍卖,土地使用权入市场,在原承包造林的基础上,又发展了租赁、股份合作、联营、开发性承包等新的造林形式,有效地推动了工程建设的发展。
针对“三北”工程建设第二阶段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以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工程建设成果,确保如期完成国家第二阶段工程建设任务,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2002年12月12日黑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3次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三北”防护林体系工程建设的决定》,进一步明确了各个阶段的目标、责任和任务。
全省四期工程规划总任务77.5万公顷,其中,人工造林55万公顷,封山育林11万公顷,飞播造林11.5万公顷。重点突出嫩江沙地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三江平原农田防护林建设工程、嫩江和松花江干流生态环境建设工程、界江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
据统计,黑龙江省“三北”防护林体系工程建设开展以来,总投入已达21.97亿元,而产生的总效益达310.7亿元,为总投资的14.1倍。其中,直接经济效益达68.7亿元,立木储备效益44.7亿元,生态效益174.6亿元,社会效益22.7亿元。随着防护林体系的逐步形成,三北工程已由建设初期单一的生态功能向多功能、多效益方面发展,成为集改造区域自然环境、生态环境、生产生活环境,生态、经济、社会效益为一体的社会系统工程,不仅使黑龙江省西部平原农牧区缺林少树、自然灾害频繁的状况得到了明显改善,促进了农牧业的稳定发展,而且促进了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加快了广大农民脱贫致富的进程,推动了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目前,黑龙江省已治理水土流失地160万公顷,其中坡耕地120万公顷,治理侵蚀沟2.3万条。在沙区有近45万公顷风沙危害严重的低产田得到了改造,并新增耕地1万公顷,粮食产量增加34%。全区240万公顷的草原中,已有77万公顷得到草牧场防护林的庇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