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哈尔滨4月17日电 巴彦县人民至今难以忘怀,2001年末,该县的环保局锅炉工刘成富为了保护小区居民,被穷凶极恶的歹徒击瞎双眼。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刘成富因为无法支付巨额的医药费,想争取县里设立的见义勇为奖励基金时,有关部门却答复:这笔钱被公安局借走,用于表彰奖励破案有功的民警了。时至今日,已被评为哈市勇敢市民标兵的刘成富的眼里尚有29粒枪砂,而今后治病所需的医疗费用仍没有着落。
刘成富的妻子张宏伟说,刘成富见义勇为之后,双眼做了五次大手术和多次小手术。巴彦县党委、政府机关为其捐助了四万余元,用于其手术的费用。但现在的医疗费无人给出了。
刘成富有三个儿子,妻子没有工作,生活很艰难。后经有关部门调解,今后每月应支付给刘成富的护理费和抚恤金共计515元,由民政局承担80%、环保局承担20%,而对于刘成富今后如发生与其见义勇为有关的费用可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解决。张宏伟说,这一事一议的说法让他们很茫然,因为今后的医疗费用一事,他们找了多次,但有关部门一直没有任何说法。
11日,生活报记者采访了巴彦县政法委杜书记,据他讲,他刚上任不久,两年前的事情他不太清楚。记者辗转与当年的县政法委书记赫广有取得了联系。据他讲,2000年,县财政局拨款3万元作为见义勇为奖励基金,基金账户落在县政法委。
2001年初,县公安局召开表彰奖励大会,表彰追捕逃犯有功的民警。当时,县财政局和县公安局领导找到他,要求将这3万元借出用于表彰奖励,并由公安局出具了—张借条。之后,县政法委向县公安局多次追讨这笔钱。公安局坚持说这笔钱应该由县财政局归还。随着县领导班子的调整,这件事不了了之。
14日,记者再次来到巴彦县。“这件事确实有,具体时间记不清了,这笔钱公安局用作何用也想不起来了,但是这笔钱是‘借’给公安局的。”县财政局副局长吴永龙这样回答。他说:“当时公安局急需用钱,局领导到县财政局请示批款,县里的财政又紧张,经领导同意,便将前一段时间拨到县政法委的见义勇为奖励基金‘借’了出来。”当记者问起,难道不知道这笔基金是专款专用的吗?吴永龙说:“县里实在是太穷了,没有别的办法。如有人急需这笔资金我们可以再想别的办法。”
县公安局局长李庆久听说这事感觉很荒唐:“公安局表彰奖励应该向财政部门打报告,由财政局拨款。如果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动用了这笔资金,那么就与公安局无关了,应该由财政局协调解决。”
记者从哈尔滨市政法委了解到,见义勇为奖励基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挪作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