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常用血浓于水来比喻父母与儿女之间那种浓得化不开的亲情,然而随着现代社会环境的改变,这种浓浓亲情有时在物质诱惑面前却又显得那么的脆弱和不堪一击。近期,一件因遗产纠纷而导致亲生父女对簿公堂的房产纠纷案件,在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终结。对于这起案件,我们难以去评判其中的是是非非,但我们却不得不承认,那种曾经被无数人用各种艺术表现手法无数次赞美讴歌的血肉亲情,在这起案件的审理过程里显得那么的苍白,那么的无力、冷漠……
上个世纪60年代初,家住黑龙江省鹤岗市市郊的农民王云的老伴又给他添了个胖胖的千金,一家人高兴之余又添了些须忧愁。全家7、8口人就靠着王云这么一个劳力,孩子又多,可怎么去养活呀。两口子思来想去,突然有了法子,“干吗不给大哥送去呢”。原来王云的大哥王鹏在哈尔滨做兽医,和嫂子结婚多年始终没有生育,而大哥大嫂还特别喜欢孩子。两口子合计了半天也只有这个主意,尽管舍不得,但也没有别的办法,只好依依不舍的把尚在襁褓中的孩子送到了哈尔滨,过继给了孩子的大爷王鹏。从那以后,这个女孩就管大爷王鹏叫爸爸,而管亲生父亲王云改叫叔叔,王鹏给这个女孩起名叫王梅。
光阴似箭,转眼几十年过去了,当年那个襁褓中的女婴王梅在养父王鹏两口子的精心抚养下渐渐长大了,参加了工作、结了婚,并有了自己的孩子。在此期间,王鹏也退了休,因为当了一辈子兽医,自然割舍不下那些打了一辈子交道的牛呀马呀,就在哈市道里区西河沟街大坝附近买了一块地,盖了几间房,一边给附近的村民家的牲畜看病,一边自己也养了头牛。近几年,已古稀之年的王鹏自老伴撒手西去后,养女王梅出嫁后也搬出去住了。家里只剩下孤身一人的王鹏备感孤独,再加上年事已高,身体已经大不如以前了。而此时,在鹤岗生活的弟弟王云也已经年逾花甲了,生活也十分困难。王鹏一琢磨,干脆让弟弟搬过来和自己一起住,彼此也好有个照应。于是就给弟弟王云去了封信,王云接信后就带着老伴(此时王云的原配已经去世)来到了哈尔滨,和哥哥王鹏一起生活,并帮着体弱的哥哥放牛。
2001年刚过了年,王鹏因心脏病住院治疗,出院后感觉身体一直很虚弱。一次,几个邻居凑在一起闲聊时,无意中说起,弟弟王云这几年帮着照看这个家,王鹏住院后还跟着忙前忙后的照料,真是十分辛苦,并且日子过的很艰难,等王鹏百年之后应该给留点遗产。王鹏一听觉得很有道理,这几年,养女王梅自出嫁以后可能是因为工作忙吧,对自己疏于照顾,这个家多亏了弟弟两口子帮着照料,而且养女的生活还过得去,于是就当着几个邻居的面写下了一份遗嘱,因为当时手边没有纸笔,一位邻居就从家里找来一张“哈尔滨酱油厂”的稿纸和钢笔来给了王鹏。遗嘱内容的大致意思为,待自己去世后,目前所居住的房产分给弟弟王云一半,一头牛也分给弟弟王云,当时在场的几个邻居还作为证人在遗嘱上签了自己的名字。谁知遗嘱立下时间不长,也就是2001年的冬天,老王鹏竟真的一病不起,驾鹤西去。王鹏去世后,养女王梅回到了家,和“叔叔”王云商量着遗产继承的事,并声称这处房产早在1996年,养父王鹏就已经赠送给了自己,让王云赶紧倒出房子搬出去。看着亲生女儿满面含霜的要赶自己走,本不想争什么遗产的王云无奈之下拿出了王鹏生前留下的遗嘱,告诉对方这房子还有自己的一半。可王梅连看都没仔细看就把遗嘱扔在一边,说那绝对是假的,是王云伪造的遗嘱。王云虽百般争辩,可王梅就是不信,无可奈何之下,这对亲生父女俩只好对簿公堂。
在法庭上,除了当年王鹏立遗嘱时在场的几位邻居出庭作证外,双方还就遗嘱的真伪要求法庭进行司法鉴定,并提供了各自的笔迹检材。王云提供的是过去与大哥的来往书信等等,而王梅提供的是王鹏工资条上的签名。同时王梅还拿出了一个房产证明,证明此处房产养父王鹏早已经于1996年就赠与了自己。哈市道里区人民法院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以及黑龙江省司法鉴定中心作出的“遗嘱非王鹏本人所写”的结论,判定此处房产应该归王梅所有。在这里,有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就是黑龙江省司法鉴定中心在进行鉴定时,只对王鹏的亲笔签名进行了对比鉴定,而据王云讲,当时哥哥大病初愈,身体很虚弱,字体确实有所改变,并出示了以前哥哥给自己写来的信件上与遗嘱上相同的字作为对比,但对王云的申辩理由法庭并没有予以采信。对一审法院的判定结果,王云自然难以接受,于是于2002年年底上诉到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在此期间,王云的代理律师经过调查发现,王梅所出示的房产证竟然有多处疑点,比如说房产证上没有办证日期,按房产证上的面积205.36平方米算,王云后来于2001年7月份盖的30多平方米的一处平房也被核算在内,而此房产证的办证时间据说是1996年,这样的房产证确实有点“早产”的味道,令人对其真实性难以完全相信。另外,已经去世的王鹏还曾经因为王梅干涉他晚年的婚姻生活一度打算起诉解除与王梅的养父女关系,后来在邻居们的劝解之下才撤回了诉状。在这样的情况下,王鹏会不会早在1996年就答应把房产“赠与”王梅呢?而且在房产的土地档案里,既没有王鹏的赠与手续,房产所在地道里区群力乡群力大队的介绍信上的日期填写也都是一片空白。为了慎重起见,在哈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前,王云的代理律师又来到黑龙江大学司法鉴定中心要求对王鹏的遗嘱笔迹进行再次鉴定。黑龙江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在对送去的王鹏生前所写的多种笔迹检材进行鉴定后,认为此遗嘱确实是王鹏所写。
因为两次鉴定的结果不一样,而遗嘱的真伪又关系到这起财产纠纷案件的胜负,房产的归属,所以王云的代理律师在二审法院开庭审理时要求法庭再次对遗嘱的真伪进行鉴定,但不知为什么,这个要求法院没有采信,不同意再次对遗嘱的真伪进行司法鉴定。自然,二审法院的判决结果与一审法院的判决结果毫无两样,仍旧是判令房产归王梅所有。而在二审开庭前,因为难以承受老来官司缠身,而和自己打官司的又是自己的亲生女儿,王云一气之下,也于2003年年初,二审法院开庭审理之前,暴病而亡。二审法院开庭时只好临时变更了上诉人主体为王云的老伴。据王云的代理律师介绍,目前正准备就这起案件向哈尔滨市检察院提起抗诉申请,并同时要求法院对王梅提供的房产证明的真实性进行鉴定。
一起并不很复杂的财产纠纷案件已经先后审理了一年多的时间,围绕着一纸遗嘱的真伪的争论也许还会延续下去,判决的结果对于读者来说似乎已经不很重要了。此时此刻,更多的人脑子里想的可能是,难道在物质诱惑面前,曾经血浓于水的亲情可以弃之不顾吗?
(文中所有当事人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