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哈尔滨4月24日电从22日开始,哈尔滨市环保局开始实施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办法,对积极举报环境污染的群众进行奖励,最高奖金为500元。
据悉,群众可以采取电话、信函、来访、网上举报等方式举报身边产生的环境污染现象。如举报属实,对非法排放工业废水;非法贮存、处置、转移危险废物;擅自闲置、拆除污染环境设施;开办“十五小”、“新五小”污染企业;责令停产、关闭的污染环境企业擅自恢复生产等情况进行举报者,第一举报人可获得50元至500元物质奖励。对建筑项目防治污染设施没建成或未达标就进行生产或者使用的;灰堆、煤堆、物料堆未采取防尘措施等情况进行举报者,第一举报人可获奖品。
责任编辑:张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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